小学生逗狗被咬伤 狗主人赔偿3千元
2013年01月09日 11:16 来源:大江网 参与互动(0)
小学生院门外弄狗,没想到狗蹿出伤人。2013年1月7日,新干县法院当庭调解了这桩健康权纠纷案,由被告甘某补偿原告刘某相关费用3000元。
2012年12月16日,小学生刘诚看到一家院子里有条黑狗,就在铁门外对狗吆喝了几声,没想到铁门是虚掩的,黑狗蹿出来咬伤了刘诚,后花去防疫费、医疗费4500元。刘诚父亲找到狗主人甘小东要求赔偿,双方就赔偿金额争执不下,遂告上法庭。(新法制报 徐建国 周军军 记者 程呈)
【编辑:王浩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