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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校长收受供应商好处费14000元出庭受审

2013年01月09日 20:34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南宁1月9日电 (林浩 葛琨)1月9日,广西宾阳县一中学原校长莫鹏因涉嫌受贿在广西南宁市宾阳县人民法院受审,检方指控称,莫鹏在担任校长期间收受供应商好处费人民币14000元。

  2012年10月,莫鹏与年轻女子的几张“艳照”出现在一些网络论坛、贴吧以及QQ群里,引发外界关注。网贴反映“莫鹏无视上级组织部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利用手中的权力,长期玩弄女性,乱搞男女关系”。

  后经宾阳县教育局查明,艳照图片上男性系莫鹏本人。网贴反映的其是“县教育局副局长,广西十大杰青年、宾阳政协委员,贪污496万,包养二奶,利用特权同18名女学生发生性关系”等情况并不属实。为严肃法纪,当地教育部门免去莫鹏校长职务。

  在庭审现场,检方指控,2006年7月至2012年10期间,莫鹏在担任宾阳县中华初级中学、武陵镇马王初级中学校长期间,利用主管、审批学校食堂采购大米、猪肉、鸭肉、燃煤的职务便利,收受3名供应商好处费14000元,全部用于个人消费。(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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