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瘾君子杀害女友持刀抗警被判死缓

2013年01月09日 21:53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韶关1月9日电(李凌 汪次安)广东韶关瘾君子何武强因怀疑女友与他人有染,争吵中将女友残忍杀害,当警察到来后持刀拒捕。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9日向媒体通报,该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何武强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限制减刑。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2年7月21日6时许,被告人何武强与同居女友黄某凤在翁源县龙仙镇前进路某出租房里吸食冰毒后,因怀疑黄某凤和其他男人有染,双方发生口角。争吵中,何武强拿起放在茶几上的一把砍刀砍击黄某凤的头部等部位数刀,致黄某凤流血倒地。

  女友倒地后,何武强用刀砍烂玻璃窗,捡起碎玻璃残忍地刺插黄某凤的腹部。随后,何武强又用砍刀割自己的手腕及颈部,并在屋内点燃床单等物试图自杀。

  何武强房内的火光被房东毛某新发现,毛某新吓得赶紧报警。警察到来后,何武强在屋内威胁叫嚣不让人靠近,并用砍刀将窗户的防盗网砍烂后爬上楼顶,拿着砍刀在楼顶与警察对峙。

  直到何武强的父亲被请到现场,在父亲和警察的反复劝说才,何武强才从房顶上走下来,被警方抓获。经法医鉴定,被害人黄某凤是被何武强用锐器反复砍击头部致急性失血性休克合并颅脑损伤死亡。

  韶关中院一审判决认为,被告人何武强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并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且手段极其残忍,其人身危险性大,论罪本应处死刑。但鉴于本案系因感情纠葛引发,该院依法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死缓,并限制减刑。(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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