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孩与昔日好友起争执打伤对方获刑
2013年01月10日 09:07 来源:西宁晚报 参与互动(0)
同学情谊纯真无瑕,理应珍惜,一少年却因一时冲动竟将自己多年的同窗好友打伤,不仅使好友痛苦不堪,而且自己也受到了法律的惩处。近日,城西法院审理了一起未成年人故意伤害案。
马某某与王某某曾是同学,两人相处多年感情甚好,然而近半年来二人总是因为生活琐事发生争执,长此以往马某某对王某某便心存不满。2012年7月,马某某与王某某在一公交车站相遇,没想到两人话不投机,加之马某某对王某某早有不满,没说两句话马某某对王某某便大打出手,将王某某左锁骨打折。事后经法医鉴定,被害人王某某的损伤属轻伤。
庭审期间,面对法官、检察官、亲人的说服帮教,马某某泣不成声,认识到了自己应该珍惜这份来之不易的同学情,不应该大打出手,直至酿成大错。后经城西法院主持调解,马某某亲属赔偿王某某医疗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共计4万余元。鉴于被告人马某某系未成年人,属初犯,且具备合适的帮教条件,结合其悔罪态度,城西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马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期一年执行。 (唐蓉 张启功)
【编辑:王浩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