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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宁德一官员侵吞公款近175万元 获刑19年

2013年01月10日 10:57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宁德1月10日电 (叶茂邓丽冰)福建宁德福鼎市法院10日对外披露,原福鼎市市场建设管理服务中心主任易景曲,利用职务便利,侵吞市场摊位租金近175万元,非法收受经营户贿赂款46余万元,被判有期徒刑19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30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2007年至2012期间,易景曲利用职务便利,指使市场建设管理服务中心下属农贸市场管理所所长、副所长共计近10人,以收取摊位租金不入账的方式,侵吞公款2604566元。其中,易景曲贪污个人所得1745590元。

  此外,易景曲还接受数10名经营户贿赂款463620元,滥用职权为经营户减免摊位租金,造成国家损失达4194721元。

  法院认为,案发后被告人易景曲自愿认罪,且退出部分赃款,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依法以贪污罪判处易景曲有期徒刑14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20万元,受贿罪12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0万元,滥用职权罪5年,总和刑期31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9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30万元。

  易景曲未提出上诉。(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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