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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鄞州官方回应民房被拆:政府不知情不算强拆

2013年01月10日 16:20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浙江鄞州官方回应民房被拆:政府不知情不算强拆
图为房子被拆现场。
图为房子被拆现场。

  中新网宁波1月10日电 (记者 徐小勇 何蒋勇)7日中午,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邱隘镇田郑村一并未与政府签订拆迁协议的民房被拆,邱隘镇政府向中新网记者提供的材料中称,是拆迁公司由于自身原因而误将该民房当做已签约民宅推倒。而当事人童志华一家则坚称是强拆。10日,鄞州区邱隘镇代镇长谢登峰在接受中新网记者专访时称,强拆还是误拆最终定性要由司法机关来做出。鄞州区邱隘镇副书记任广则表示,这次拆迁行为是政府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拆迁公司执行的,政府也可以理解为误拆。

  童志华一家8日接受记者采访时坚称被强迁,因为当时他们夫妻就在房内被人强行架出,带头的人还对童妻张瑞菊说,“今天要强拆你们的房子”。

  事后,记者在现场看到,倒掉的房子里压了很多冰箱、彩电、电瓶车等电器和家具,一条小孩的裤子还挂在外面。边上还有一辆挖掘机正在施工,远处还有几幢没有被扒倒的房子。

  对于未及时与政府签订房屋征收协议的原因,童志华的儿子童孝波称,主要原因是政府的补偿政策存在不公,有多户人家的违建获得赔偿。

  对此,谢登峰在10日接受专访时称,拆迁政策不存在不公平的情况,如果当事人觉得哪些人家违章建筑有获得面积补偿可以指证,政府将会提供材料供查询。“政策肯定要公平公开,要不然以后的拆迁工作没办法开展。”

  据谢登峰介绍,目前邱隘镇正在大力推进镇南片区开发,这是一个新农村改造项目,涉及二、三平方公里范围,童志华家所在的田郑村也在这个区域内。项目具体操作由镇里下属的邱隘镇南片区开发建设公司执行,对村民主要通过调产进行集中安置,配套资金主要通过土地出让搞商业开发来平衡。目前,安置房已经开工。

  根据邱隘镇政府提供的材料,在基本完成了田郑村民宅征收协议签订后,邱隘镇南片区开发建设公司委托一家拆迁公司――上海鸿鸣建筑装饰有限公司对已签约民宅实施拆除。去年年底,上海鸿鸣建筑装饰有限公司以剩余民宅拆除时间不确定、利润薄、拖不起、春节前工人要放假等理由要求解除合作关系,邱隘镇南片区开发建设公司不得不于今年1月5日另行委托新的拆迁公司即浙江丽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继续推进民宅拆除工作,并要求其在两周内拆除剩余已签约房屋,并做好场地平整工作。由于时间较紧,这家新的拆迁单位于第二天即1月6日就进场开展工作。1月7日中午,该公司在对部分已签约民宅进行拆除时,由于自身原因而误将童志华房屋当做已签约民宅推倒。

  谢登峰称,当被拆迁住户与政府签定协议、将房子腾空后,镇里都需要和拆迁公司进行确认。而这次的原因主要是两家拆迁公司在交接过程中,镇里的工作人员没有在现场进行确认所导致。而且,7日的拆迁,镇里各部门都不知情。

  谢登峰表示,政府经初步调查认定,拆迁公司在这个事情上的做法肯定是错误的。为此,镇政府已经责令对拆迁公司进行查处;要求拆迁公司在当事人没有签协议解决问题之前,对当事人的生活进行补偿;同时,要求房主提供损坏的物品清单,经派出所核实后,进行赔偿。

  记者发现,鄞州区邱隘镇在住户没有签订拆迁协议的情况下,发生房子被拆的事情已经不是第一次。有媒体报道,2009年与2010年曾有鄞州区邱隘镇的住户在没有签定拆迁协议的情况下被拆迁公司或拆迁队拆了房,而政府当时的回应也是“误拆”。

  那么7日的拆迁到底属于强拆还是误拆呢?在记者的多次追问下,谢登峰表示,抠字眼没意思,最终还是要追究责任。而且,定性应该由公安机关先取证,再由法院作出判决。

  坐在边上的鄞州区邱隘镇副书记任广说,当时政府没有任何工作人员在现场,无法判断拆迁公司是强拆还是误拆,而且拆迁公司到底是强拆还是误拆不是由政府来定性,现在派出所已经介入调查。

  “这次拆迁行为是政府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拆迁公司执行的,政府也可以理解为误拆。”任广说。

  对于此事进展,中新网将继续关注。(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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