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公安部:2012年持枪犯罪同比大幅下降创新低

2013年01月16日 09:58 来源:人民公安报 参与互动(0)

  记者1月15日从公安部获悉,2012年,在全国枪支、爆炸物品管控形势总体平稳的大趋势下,针对个别地方持枪、爆炸犯罪案件仍时有发生,严重危及群众安全感和社会治安稳定的情况,公安部继续部署全国公安机关深入开展缉枪治爆专项行动。1年来,各地公安机关通过动员收缴、重点打击、网上治理、全面整治、强化管控等多项举措,多警种、跨区域、众部门合成作战,在收缴社会面非法枪爆物品、“灭枪”攻坚、“净网”清查等战线上持续发力,有力挤压了涉枪涉爆违法犯罪活动空间,专项行动取得明显成效。2012年全国持枪、爆炸犯罪案件同比分别下降42%和27%,创下历史新低,有力提升了群众安全感,维护了社会治安大局稳定。

  针对散存民间非法枪支弹药、爆炸物品不舍得、不敢交的实际情况,公安部会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关于收缴非法枪支弹药爆炸物品严厉打击涉枪涉爆违法犯罪活动的通告》,通过明确法律政策、积极宣传引导,深化动员上缴、举报查缴、检查收缴、破案追缴、深挖扩缴等措施,全力组织开展收缴社会面非法枪爆物品行动,全力铲除源头祸患。去年全年共查没、收缴猎枪、气枪、火药枪等非法枪支16万余支、子弹810万余发、炸药2780余吨、雷管1090万余枚。据了解,这些非法枪爆物品主要是农村地区特别是山区、林区、矿区群众私造、私藏的,也有相当一部分是城市里的不法 “枪迷”千方百计获取的,还有一部分是查处打击走私、贩卖团伙和制贩网络、窝点缴获的。从去年年初开始,广大公安民警深入社区村寨、驻足田间地头,张贴、发放《通告》,敦促一些非法持有、私藏枪支者主动交枪,争取从轻处理。6月份,“百城销枪”行动全面打响,10万余支收缴的非法枪支在全国150个大中城市同步销毁,一大批枪爆隐患被彻底铲除。特别是8月份以来,公安部部署各地清查了1.5万余个重点区域 (猎区、牧区、林区、湖区、矿区等)、2.2万余个重点场所(化工建材、五金加工、小商品批发、大型集贸、物流配货市场等),进一步拓宽了收缴广度,消除了隐患盲点。同时,专项行动得到越来越多群众的理解和支持,群众主动上缴和举报查缴的非法枪爆物品数量占专项行动收缴总量的六成以上。根据群众举报线索,去年全国共查破涉枪涉爆案件3011起,兑现奖励478万元,有力调动了广大群众参与专项行动的积极性。在云南红河一个偏远山村,出现了14名群众主动排队上交火药枪的场面;广东汕头1名群众举报涉枪线索后,公安机关据此捣毁了一个重大制贩枪支窝点,并对举报人给予了5万元人民币的重奖。

  针对涉枪、涉爆犯罪活动的特点,各地公安机关坚持破大案、追源头、捣窝点、摧网络,深入开展“灭枪”攻坚行动,共查破非法制贩、持有和私藏枪爆物品案件1.4万余起,抓获违法犯罪人员2万余人,摧毁制贩窝点670余处,打掉犯罪团伙360余个。经过7个多月的艰苦奋战,公安部统一指挥湖南等30个省区市联动作战,成功侦破“3·12”特大非法制贩、持有枪支弹药案,查处涉案人员1100余人,收缴猎枪、气枪等枪支603支、子弹10.5万发以及大批枪支零部件。

  这起案件主要犯罪嫌疑人先是通过网络联系、物流寄递等方式低价购进、高价卖出气枪零部件谋利,而后又在网上学会制造组装气枪技术,联系不法作坊制作加工零部件,自行组装贩卖谋取更大不法利益,形成产销一条龙的犯罪链条。

  针对网上贩卖枪爆物品的动向,2012年,各地公安机关坚持网上发现与网下核查相结合,集中力量开展“净网”清查行动,共指导互联网服务单位清理涉枪涉爆违法信息42.5万余条,关闭非法网站(栏目)1.1万余个,查处违法违规信息服务单位2000余家,关停涉嫌违法犯罪人员使用的通讯码号1500余个、网络账号400余个。根据有人涉嫌利用“北方联盟”网站贩卖枪支的线索,公安部指挥29个省区市公安机关合成作战,抓获犯罪嫌疑人530余名,缴获气枪等枪支1000余支、子弹1万余发以及大量枪支零部件。

  公安部有关负责人表示,针对当前个别地方持枪、爆炸犯罪案件仍时有发生,非法制贩枪爆物品违法犯罪活动出现的境内境外勾联、网下网上交织、物流寄递助推等新情况、新问题,全国公安机关将认真总结经验,固化工作机制,继续全面深化缉枪治爆斗争,坚持“零容忍”、“零懈怠”,坚持主动发现、主动防范、主动打击,更加广泛地动员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始终保持对涉枪涉爆犯罪的主动进攻和严打高压态势,坚决铲除枪爆祸害,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

【编辑:陈杰】

>法治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