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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高级人民法院要求严把职务犯罪缓刑“闸门”

2013年01月16日 19:11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太原1月16日电 (赵静)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副书记、副院长刘冀民在16日召开的“山西省中级法院院长会议”上说,各级人民法院对职务犯罪要严格慎重适用轻缓刑。

  近年来,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大量适用缓刑等非监禁刑,是当前职务犯罪案件审理存在的问题之一。据最高检2010年统计,从2005年至2009年6月,全国被判决有罪的职务犯罪被告人中,判处免刑和缓刑的共占69.7%。

  在会上,刘冀民表示,据统计,普通犯罪判轻缓刑比例低于职务犯罪轻缓刑比例,群众对职务犯罪判缓刑比例多产生很大意见,为避免类似现象发生,各级法院对职务犯罪要严格慎重适用轻缓刑。

  同时,对人身危险性大的案件要慎用轻缓刑,在一些案件中的被告人,有前科,而且出狱不久后继续作案,属于屡教不改,再判轻缓刑决就不允许。(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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