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阻挠办案人员送达传票 武汉肇事者被司法拘留7天

2013年01月17日 15:42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武汉1月17日电 (李培民 杜健 徐金波)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17日通报,在该院办案人员16日送达传票过程中,熊某等人聚众围堵办案人员。主要肇事者熊某17日被予以司法拘留7天,成为该市自新民事诉讼法施行以来,因妨害民事诉讼被法院采取强制措施的第一例。

  1月16日,武汉中院知识产权庭三名办案人员到熊某承租的经营门店,向其送达一商标侵权诉讼的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时,熊某避而不见,谎称店员的熊某之子拒收法律文书。法院办案人员决定依法采取留置方式送达文书,并对留置过程进行拍照和摄像。在此过程中,熊某突然出现,阻止办案人员拍摄并上前抢夺办案人员手中的照相器材。武汉中院办案人员向其阐明法律规定并提出口头警告后,熊某父子一度威胁办案人员,并煽动周围经营户聚众围堵、推搡办案人员,致执行公务的照相器材当场损坏,一女办案人员险些从二楼摔下。

  事件发生后,武汉中院法警赶赴现场,与当地警方一道迅速平息了该事件。武汉中院依据新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对熊某采取了司法拘留7日的强制措施,并对熊某之子依法予以训诫。

  武汉中院相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该市法院在审理涉及市场经营者、个体工商户等为被告的知识产权民事案件中,当事人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时有发生。新民事诉讼法规定: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等行为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该负责人呼吁广大市民尤其是涉诉当事人,理性对待法院的诉讼程序,依法行使诉讼权利。(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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