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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警方详述曹再发归案始末:湘警跟丢 穗警尾随

2013年01月17日 16:04 来源:羊城晚报 参与互动(0)
广州警方详述曹再发归案始末:湘警跟丢穗警尾随
    14日,曹再发(左二)自首后被湖南警方带离广州海珠区新港派出所 羊城晚报记者 黄巍俊 摄

  1月16日,广州一名刑侦办案人员向羊城晚报记者透露:“扬言制造校园血案的湖南籍疑犯曹再发进入广州时,就已经在广州警方的控制范围内。”这位办案人员详细讲述了曹再发归案全过程。

  据曹再发称,2012年12月底,他在湖南郴州汝城县的一栋三层楼房被强拆后,一直被扣在当地的宾馆中,直到1月6日才被放出来。“他自称来广州有这些目的:一是想向一名记者要回三万元钱,他说这名记者曾经答应,将拆迁的事在报纸上曝光,但一直没有兑现;他认为广州是一个文明城市,不会对他怎样。此外,他还想找他的委托律师商议办法。”上述办案人员说。

  曹临时决定入住酒店

  1月11日,曹再发开车来到广州。“当天中午,他到环市东路安国律师所找到律师张小伟。”“曹再发在律师所里打了三个长途电话,分别打给汝城县委书记、县长、政法委书记三人,限他们在1月14日前将‘拆迁赔偿’300万元打入他的银行账号中。”办案人员说。

  11日晚上,曹再发与其姐夫陈顺立将车开到天河区冼村花城汇地下停车场,后乘出租车前往海珠区。当出租车驶至新港路赤岗公交汽车总站时,曹再发见到路边有酒店,便要求停车入住。他们入住的是鑫港酒店301房。

  入住后,曹再发给汝城县一派出所所长、汝城县公安局一副局长打电话,“要求公安机关介入处理‘当地黑帮涉及强拆房屋事件’,为其讨回公道”。

  跟踪采访车密切监控

  1月12日凌晨,湖南汝城县警方通知广州海珠区警方,称曹再发向当地政府官员扬言要在中大制造血案,要求协查。12日早上,海珠区警方迅速行动,掌握到曹再发的落脚点后,安排警力布控并通知湖南警方。

  当日,汝城县政府及公安人员赶到广州鑫港酒店,曹等人随即被交由湖南警方处理。

  然而没过多久,曹再发等三人趁湖南方面人员不备离开了酒店。12日下午,汝城县办案民警通知广州警方,曹等三人“失控”。

  广州警方迅速在全市范围部署校园安全防控工作,并紧急向教育部门通报相关情况。同时,全力以赴加强侦控,全城搜查可疑车辆和曹再发等人。

  曹再发脱离了湖南警方的控制后,一直睡在自己的车里。1月14日中午,广州办案人员在花城汇地下停车场发现了曹再发的车,但没发现曹再发。

  汝城警方人员赶来协助搜寻时,被停车场附近闲逛的曹再发远远发现了。他马上叫了一辆出租车逃离。

  14日上午起,有关“制造中大校园血案”消息在微博、网络风传,有人将曹再发的手机号码发至一网站的论坛上。

  广州一家报纸的记者发现了这个电话,不断拨打曹再发的手机。但曹一直关机。

  下午4时多,曹打开手机,记者打通了电话,双方约定在天河区海航威斯汀酒店门口见面。

  当这家报社的采访车将曹再发接走时,“我们刑侦办案车也已赶到,看着曹再发上车后便迅速紧紧跟踪。

  经过号牌查询,证实该车为某报社车辆。”办案人员说,当时警方没有马上采取行动,“一来不想刺激疑犯,二来是为预防疑犯劫持记者,制造混乱。”警车一直紧紧跟踪,警方也增派警力密切监控。

  “对方车辆上有三个年轻男记者、一名司机和曹再发。最后来到广州大道一酒店内”。傍晚6时许,该报记者向广州警方报告,称经过劝说,曹再发同意投案自首。不久“@广州公安”微博发布“曹再发投案自首”消息。

  发布预警警方有标准

  有广州民警表示:当天考虑到警方已掌握曹再发行踪,抓捕行动正紧锣密鼓地开展,事态基本可控,此时如发布消息,可能刺激曹,也可能打草惊蛇,影响抓捕行动实施,因此广州公安微博的信息发布比较晚,希望市民群众谅解。

  对预警信息发布的问题,该警员说,我们要把握的原则是既确保群众的知情权,又不造成恐慌。对于可能威胁公共安全的信息和线索,警方历来都高度重视,并及时采取措施加强防范。这类信息每年都会遇到一些,有的是恶作剧,有的是酒后胡言,有的只是一句气话、一时泄愤,有的则确实是想作案……警方会迅速加以甄别,根据其危害性大小、可信度和事态的可控程度,区分不同的危险级别采取相应措施。该向社会公布的预警信息,一定及时公布,同时,对那些能够及时消解的、没必要扩散的信息,也会采取措施迅速消除其影响。(记者王普)

【编辑:陈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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