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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虚构工程骗取180万 获刑11年

2013年01月17日 16:16 来源:中国甘肃网 参与互动(0)

  甘肃宏源交通能源开发公司负责人李龙,从朋友处得知兰州新区将会进行重点开发,决定好好把握这个开发机会,随后他虚构兰州新区平山造地土石方工程,骗取承包人180万元履约保证金。1月16日,兰州中院以合同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李龙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3万元。宣判后,被告人李龙提出上诉。

  现年40岁的会宁籍男子李龙于2002年创办了甘肃宏源交通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担任总经理。2011年,他从朋友处得知兰州新区将会进行重点开发,决定好好把握这个开发机会。在得知甘肃北美投资有限公司与兰州新区管委会签订有一份框架协议,内容大致为北美公司能够参与开发新区的工程后,李龙遂通过熟人,找到北美公司。9月5日,李龙在亲眼见到甘肃北美世华投资有限公司与新区管委会签订的“框架协议书”后,立即以宏源公司名义与北美公司签订了一份合作参与兰州新区建设项目协议书。其后,李龙先后向北美公司支付过125万元的款项。

  随后,李龙便开始对外招商。与何某代表的镇原县某建筑安装工程公司签订协议,将虚假的3000万立方米兰州新区平山造地土石方工程承包于何某。后何某先后共缴纳180万元保证金。事实上,北美公司与新区管委会的框架协议仅作出原则性约定,待到具体项目落实后必须另行签订协议。而李龙为了增加可信度,以便占用已经到手的工程保证金,则陆续伪造了兰州新区管委会规划建设局文件、施工单位进场通知书、北美公司工程部文件等继续欺骗何某。

  去年6月,发觉受骗的被害人向李龙一再追要被骗钱财并报案。李龙被警方刑拘前后,先后退回赃款136万元,并承诺将变卖轿车继续退赃。(鑫报 记者 耿睿)

【编辑:王浩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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