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两名男子违法倾倒2400吨垃圾 被判赔60余万元

2013年01月18日 15:25 来源:羊城晚报 参与互动(0)

  在惠阳区三个村庄违法倾倒2400吨垃圾,祝某和欧阳某被判处赔偿60余万元垃圾清理费。1月16日,此案办案人员告诉记者,这是惠阳最大环境违法案件,也是惠州市首次督促起诉成功的案例。

  2010年8月5至7日,有关部门在惠阳区镇隆镇黄洞村罗沥村民小组、红星村民小组、大坪村民小组三处发现30多辆泥头车欲违法倾倒垃圾。惠阳区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查科刘科长告诉记者,当时他和同事是通过媒体报道关注此事的。因为倾倒垃圾数量巨大,他们上报后引起重视,包括惠阳区公安局、环保局、环卫局、镇隆镇政府各方参与彻查此事。

  经过调查,办案人员确认这批垃圾是来自东莞市横沥黄塘村小组。刘科长介绍说,祝某和欧阳某买了一块地,地上有大量的生活垃圾需要清理。因为清理垃圾的费用非常昂贵,于是他们想把垃圾转移到其他地方。祝某等人托人跟村长商量,只说运几车垃圾过来,村长答应了,没想到运来的竟是30多车垃圾。在垃圾尚未倒完时被村民阻止。经查,三处村民小组被倾倒了3200立方米、2400吨的垃圾。处理这批垃圾需要巨额的费用,评估检测、清理消毒、补偿村民等一共需要60多万元。其中,镇政府先行垫付30多万元,以及时清理垃圾。祝某和欧阳某被起诉。

  惠阳人民法院是在2010年12月13日受理此案,直到2012年9月17日才做出最终判决。刘科长说:“费时这么长,主要是我们在尝试督促起诉这种新的起诉方法。”起诉人就是受害者本人。据一陈姓刑警介绍说,就拿这个案件来说,如果检方不介入的话,村民不具备足够的法律知识,就不知道这样的事情可以起诉对方。这是惠州市首次成功进行督促起诉的案例。(记者黄礼琪、实习生罗细妹)

【编辑:陈杰】

>法治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