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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扮“高帅富”诈骗130万

2013年01月21日 14:34 来源:兰州晚报 参与互动(0)

  酒泉市肃州区马某每年都用一两个月时间旅行,只坐飞机,只住星级酒店,谈恋爱时出手大方挥金如土,时常被人误以为“富二代”。直到他落网,许多人才知道他平时挥霍的钱全是诈骗来的。近日,酒泉市肃州公安分局刑警大队经过缜密侦查,成功破获了一起案值高达130余万元的特大系列诈骗案,揭开了“高富帅”马某的真面目。日前犯罪嫌疑人马某已被肃州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

  2012年11月30日,家住酒泉市肃州区的马某驾车前往张掖,在一家宾馆里服毒自杀,及时赶到的亲戚朋友将马某送往医院救治。4天后,这几个救他的亲戚朋友,先后来到肃州公安分局报案,称马某用种种借口骗走了他们的数万元钱。

  经过调查取证,肃州公安分局刑警大队查明,现年26岁的马某,大学毕业后虽然有一份收入稳定的工作,但每月三四千元的工资根本不能满足他奢侈的物质需求。马某时常做一夜暴富的美梦,为此,他多年来疯狂地购买彩票,仅这项开销就高达30多万元,但他买的彩票从未中过大奖。为了维持奢侈的日常花费,马某动起了诈骗的心思。

  2009年,马某答应帮熟人周某办理大专毕业证,并收取了周某1.8万元,但毕业证迟迟未能办成,此事不了了之。随后其又故伎重演骗取了其他几人的上万元。

  2011年,马某谈恋爱期间,为了维持自己“高富帅”的形象,他想出了以帮忙买房为由实施诈骗的办法,马某先后骗取了亲戚朋友的近80万元。

  2012年6月,马某结婚了,花费30余万元的奢华婚礼让他觉得非常有面子,然而这也让他欠下了一屁股债。为了偿还欠款,他四处借钱,并故伎重演,于2012年3月至9月,先后以帮忙买房、办证,骗取殷某、王某、杨某、赵某共计44.35万元。

  办案民警告诉记者,马某的多起诈骗涉案价值高达130余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可能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记者 高慧霞 通讯员 刘志义 杨佰辉)

【编辑:王浩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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