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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不可以“闹事”为由拖欠工资

2013年01月22日 15:09 来源:南昌晚报 参与互动(0)

  在公司苦干了一个多月,业务做了不少,可工资却分文未得。昨日,市民周先生向本报反映,华源鑫商贸公司以公司资金紧张为由,拖欠他3300元工资。本报记者介入后,公司承诺本周内结清工资。

  员工:公司拖欠3300元工资

  昨日,周先生告诉记者,去年6月份,他应聘至华源鑫商贸公司上班,在营业部从事销售工作。当时,双方约定底薪1500元/月。去年12月份,周先生的底薪加提成共3300元,但公司却以资金紧张为由拖欠工资。

  “我现在已经辞职了,可一个多月过去了,3300元的薪酬至今却未拿到。”周先生说,下周,他将回湖北老家过春节,他希望公司尽快跟他结算工资。

  公司:承诺本周内结清工资

  随后,记者联系到华源鑫商贸公司负责人袁总,他解释道,因为年底资金紧张,公司确实拖欠周先生的工资,“本来公司打算先支付提成给周先生,但周先生多次到公司闹事,影响了公司的正常运营,所以一直没有发放”。

  最后,经记者再三协调,袁总表示会在本周内将3300元酬薪汇至周先生的奖金卡内,但要周先生保证不再到公司闹事。

  周先生对此也无异议,并对记者表示感谢,“你们的讨薪行动真管用,我的工资算是有着落了。”

  律师:欠薪与闹事是两码事

  针对此事,江西洪城律师事务所李竹青律师表示,欠薪和员工闹事是两码事,公司不能以此为由克扣员工薪水;否则,触犯了《劳动法》,被欠薪的务工人员可到劳动仲裁或法院申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编辑:王浩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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