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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重集团原董事长佛山受审 当庭翻供否认犯罪

2013年01月24日 15:27 来源:羊城晚报 参与互动(0)

  广重集团原董事长佛山受审当庭翻供

  23日,广重集团原党委书记、董事长许扬先在佛山中院受审,被控贪污、私分国有资产罪,但是他当庭翻供,并否认犯罪。

  广重集团的产业领域包括能源、环保、交通、石化、钢铁等,核心企业是广州广重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原广州重型机器厂),入选2007年和2008年中国机械工业500强企业。2000年以后,许扬先一直担任广重集团的主要领导。23日,走进法庭时,许扬先已是满头银发、精神尚好。

  检察机关指控,2001年1月,时任总经理的许扬先伙同时任广重集团董事长孟某(已故)、财务部部长周某(另案处理)等人,私自制定分配标准,账外截留并隐瞒属于广重集团的投资收益133万多元,并以发放奖金的名义分给集团部分管理人员。其中,许扬先分得人民币4.94万元。

  之后,许扬先晋升为广重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2004年9月,他被指利用负责广重集团全面工作的职务便利,伙同时任该集团财务部部长蔡永强、财务部副部长何桂屏、时任广重集团物资经营部部长兼广州市创集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简称创集公司)副总经理的曾继业(均另案处理),采取隐瞒、截留的方式,共同侵吞了广重集团的投资收益款851万多元,由许扬先参股的创集公司占有和使用。

  指控称,2005年6月,因纪检部门对广重集团原董事长王胜杰进行调查,许扬先与蔡永强、何桂屏、曾继业为掩盖上述犯罪事实,通过编造虚假会计业务的方式将等同金额的现金退回给广重集团。

  检察机关认为,许扬先的行为已构成贪污罪和私分国有资产罪。

  但是,许扬先当庭翻供,称他在侦查阶段所做的上述供述和证言并非他本人的真实表达,并且否认自己犯了贪污罪和私分国有资产罪。

  案件并未当庭宣判。(记者黄晓晴 李永 通讯员黄志庆)

【编辑:张志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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