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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黄打非”去年受理举报10万余条 最高奖11万

2013年01月30日 15:06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北京1月30日电 (记者 孙自法)中国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30日向媒体发布信息说,2012年,其联合举报中心通过电话、网络共受理群众举报10万余条,并按相关规定向70名举报人颁发奖金。

  其中,河南周口非法印刷案举报人获得奖金11万元人民币,山西太原非法教辅图书案举报人获奖金3.2万元人民币,分列2012年举报人所获奖金额第一、第二位。

  据介绍,2011年4月,一举报者向全国“扫黄打非”办联合举报中心举报,反映周口市商水县有8家个体印刷厂长期大量非法印刷各类图书,并向全国各地发货。全国“扫黄打非”办立即派员赴商水县暗访,随后联合河南省“扫黄打非”办,对商水县城2公里范围内的10余家印刷厂进行突击检查,现场查获盗版成品图书190种116万多册、半成品图书90种118万余册、散页500余万张、PS版6000余张、各种印刷机器设备93台,并将11名主要涉案犯罪嫌疑人全部抓获。

  当年6月至10月,当地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先后判处11名涉案人3年6个月至1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分别判处罚金。根据《对举报“制黄”、“贩黄”、侵权盗版和其他非法出版活动有功人员奖励办法》规定,按涉案出版物经营数额2%对举报人予以奖励。2012年2月,全国“扫黄打非”办向举报人发放举报奖金11万元人民币。

  2011年10月,一举报者向全国“扫黄打非”办联合举报中心举报,反映太原市王某某长年在太原、北京两地从事盗版教辅图书和盗版工具书的批销业务。全国“扫黄打非”办立即部署山西省、北京市“扫黄打非”办协调查处,晋京两地采取统一行动,在太原市捣毁3个盗版图书库房,收缴盗版图书513种31万余册,码洋达516万余元人民币;在北京市捣毁1个盗版图书库房,收缴盗版图书1.8万多册。

  2012年2月,全国“扫黄打非”办根据规定,向举报人发放举报奖金3.2万元人民币。当年6月,法院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涉案王某某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25万元人民币。(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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