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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人持刀行凶致人死亡 将被强制治疗

2013年02月05日 14:05 来源:东南网 参与互动(0)

  去年,男子罗某持刀行凶,后被刑事拘留。考虑到他患有精神分裂,福州仓山区检察院特启动了精神病人强制医疗程序。据了解,这是2013年1月1日新刑诉法实施以来,福建省首次启动该程序。

  事情要从2012年3月说起,男子罗某和工友黄某、葛某、邓某三人同住一宿舍,他自认为受了他们的灌尿之辱,欲伺机报复。3月27日,罗某两手持刀,窜回公司宿舍楼,将独自在宿舍的黄某逼至阳台玻璃门边,捅刺其左腰部一刀,后黄某死亡。罗某逃离现场。后经鉴定,黄某系被锐器刺伤左腰,导致左肾破裂失血性休克死亡。

  3月31日,罗某再次携刀返回,打算找葛某、邓某寻仇时,被公安机关抓获。他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福州市公安局仓山分局刑事拘留,后被仓山区检察院批准逮捕。

  据介绍,检察机关在对该案审查中,发现罗某精神状况与常人有异。2012年9月,经鉴定,发现罗某作案时对自己行为的辨认能力及控制能力已完全丧失,评定为无责任能力。

  于是,市公安局仓山分局做出撤销案件的决定,并向仓山区检察院递交对罗某强制医疗的意见书。目前,仓山区检察院已依法向法院递交对罗某强制医疗申请书,但最终罗某是否会被强制医疗,需法院开庭审理后决定。

  据了解,2013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新《刑事诉讼法》,专增设对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强制医疗程序的规定。这可以让精神病人得到有效安置,又能降低精神病人再流入社会继续犯罪的概率。(海峡都市报 记者 朱敏敏 通讯员 欧阳硕)

【编辑:王永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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