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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原市委副书记受审 540万元帮人升职调动减罪

2013年02月05日 14:15 来源:羊城晚报 参与互动(0)

  “今天是我涉嫌犯受贿罪开庭审理的日子,也是我人生中最为痛苦的一天。”4日上午,广东省佛山市委原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市政协原副主席吴志强在法庭上如此感慨。当日吴志强被控受贿人民币540万元,由潮州市中院派人到广州市中院审理。案发后,吴志强的家属帮其退缴了全部赃款。该案没有当庭判决。

  收受同一老板540万元

  2011年9月6日,广东纪检监察网上的一则消息引人注意。消息称:“原佛山市政协副主席吴志强,因涉嫌严重违纪,于近日接受组织调查。”

  据相关资料,吴志强曾任佛山市委原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其任职佛山市委副书记有12年之久。2010年任佛山市政协副主席后不久,其因病申请提前退休获批。

  昨天,该案经公开审理,案情大白。经指定管辖,吴志强涉嫌受贿案,由潮州市检察院、潮州市中院负责起诉、审理。

  据起诉书,吴志强在担任广东省佛山市委副书记兼政法委书记、佛山市委副书记、佛山市政协副主席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佛山市顺德区盛湖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罗作洪(另案处理)在当选政协佛山市第十届委员会委员、审批佛山市顺德区北滘港二期项目和顺德区大良镇近良路房地产规划申请、其哥罗作新违纪案件的处理和其妻张霞调动工作单位等事项中谋取利益,于2007年7月至2011年8月间,先后分10次收受罗作洪贿送的现金共人民币540万元,并全部据为己有。

  “调动工作”与过问案件

  罗作洪原是佛山市顺德区盛湖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据指控,在吴志强的推荐、帮助下,他得以成为政协佛山市第十届委员会的委员候选人和委员。

  张霞是罗作洪之妻,原在佛山市国家安全局工作。2007年10月,她从佛山市国家安全局调任共青团佛山市委,2009年,她又调任佛山市司法局。据检方指控,这些调动也与吴志强有关。

  罗作新是罗作洪的哥哥,曾任佛山市禅城区城管局副局长,曾因收受违建老板4000元等财物,遭有关部门调查。检方的指控显示,在罗作新被调查期间,吴志强曾过问过一位检察长和一位纪委副书记。最终,纪委给予罗作新的处分是“留党察看一年”。按公诉人的说法,罗作新确实获得了从轻处理。

  此外,在审批佛山市顺德区北滘港二期项目和顺德区大良镇近良路房地产规划申请过程中,吴志强都被指曾有“过问”,而这两个工程都与罗作洪有关。

  吴志强得到的好处共540万元。(记者董柳)

【编辑:陈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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