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19名深港“水客”昨日获刑 被查获后曾欲行贿

2013年02月05日 14:48 来源:羊城晚报 参与互动(0)

  19名“水客”带1700台手机闯关案昨日在深圳中级人民法院宣判:其中“水客头子”张平被判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43万多元,另外18名水客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2个月至6个月不等。被判刑的19名“水客”中,有一人是香港居民,其他大部分都是深圳本地人,其中还有一对是兄妹。

  2012年4月23日,被告人张平伙同陈文铁(另案处理)雇请被告人黄伟平、吴汝贵、陈建忠联络“水客”于次日早上7时到香港屯门一停车场领取手机,然后跟随张平从深圳湾口岸将手机走私入境和交货,带工费为每人次港币300元。随后,黄、吴、陈三人联络了其他“水客”一起行动。

  第二天凌晨,被告人张平等19名“水客”先后到达了香港屯门的停车场,由陈文铁指使“阿戴”、“肥仔”分别给“水客”派发两包手机。而后“水客”们分乘多辆出租车抵达深圳湾口岸集中汇合,并于7时50分陆续从深圳湾口岸旅检大厅经无申报通道入境,未向海关申报任何物品,被海关抽查。

  经海关检查,在张平等19人的挎包及手提胶袋中查获触屏式HTC、MOTOROLA、SAMSUN等品牌手机共1700台。经深圳海关审查计核,该案偷逃税款人民币43万余元。

  被告人张平在被查获后,以传递纸条的方式,企图向海关关员行贿100万元,被当场拒绝。

  法院认为,19名被告犯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遂做出以上判决。

  昨日宣判后,一名被告的女家属告诉记者,前一段时间她女儿当“水客”被判刑了,而这次女婿也被抓住判了刑。旁边一名家属还调侃这位女士,“他们可以在监狱里团聚过年了。”这位女士无奈地向记者表示,“全家当‘水客’,结果全家都要坐牢。真不知是女儿带坏了女婿,还是女婿带坏了女儿。”(记者程伟)

【编辑:陈杰】

>法治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