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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虎门交通分局原局长因贪腐、强奸领刑18年

2013年02月08日 15:48 来源:羊城晚报 参与互动(0)

  强奸女下属扯出交通系统窝案

  虎门交通分局原局长黄平领刑18年

  原虎门交通分局局长黄平因强奸女下属而东窗事发,被查出一连串职务犯罪,昔日8名下属也被“拔出萝卜带出泥”,其中3名已升任交通分局副局长。

  7日,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对备受关注的“虎门交通分局原局长黄平案”进行一审宣判,黄平犯贪污罪、受贿罪、私分国有资产罪、强奸罪,涉案金额354万多元,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18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及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70万元。其他涉案人员均没有超过7年有期徒刑。宣判后,黄平当庭提出上诉。

  “局座”因女下属怀孕而败露

  颇为戏剧性的是,黄平职务犯罪的线索,来自于其涉嫌强奸的案件。2010年3月至2011年4月,时任虎门交通分局局长的黄平利用上下级权属关系,长期威逼女下属某某,并多次与其发生性关系,后来因女下属的怀孕而败露。

  黄平于2011年12月6日因涉嫌强奸罪被市第二市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检察机关顺藤摸瓜,其贪污受贿、私设小金库私分国有资产的事随之也被查出。去年1月16日,黄平因涉嫌受贿被立案查处。(记者常思雯 通讯员段体操 刘裕)

【编辑:张志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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