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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称大多数企业员工春节加班难领到三倍工资

2013年02月08日 17:20 来源:新华网 参与互动(0)

  春节加班,“三倍工资”看起来很美

  一边是务工者大多害怕老板炒鱿鱼不敢争取“辛苦费”

  一边是招工难倒逼一些企业不得不遵守法规“少加班”

  记者采访春节7天长假上班的企业员工了解到,原本应该支付给劳动者的三倍工资听起来很美,实际上加班者大都难以领到加班费。究其原因是为保工作机会,劳动者缺乏维权的自觉和底气。而实际上记者发现由于招工难,倒逼一些企业不得不遵守法律法规。

  过年前后,广州的餐饮业几乎算是最忙碌的行业之一,同甘同味的张小姐告诉记者,从年二十九开始至大年初二,酒店的服务人员全都要上班,只能服务别人团圆。这么辛苦有加班费么?张小姐说,虽然知道我国劳动法规定,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但只是听起来很美,从来没有见过,令张小姐有些欣慰的是,公司作为补偿,从年初三就可以轮流休息,此前工作的三天会另外补回休息,会不会很亏,“其实这样已经很知足了,谁让我们是做这行的?”

  在越秀区某健身俱乐部停车场的保安李先生说,自己是广州人,自两年前选择来这里工作后,包括春节的节假日就没有休息过,因为地理位置颇佳,就算健身馆放假,“生意”依旧不错。在李先生眼里,三倍工资是国企这样的地方才有的,私人老板承包的车场是不可能有这种待遇的,“那为何不争取一下”记者问,他说“你想做就做,不想做就走人,就算不发加班费,也大把人等着做工”。

  然而事实上,目前广州的不少劳动密集型企业,却因“招工难”现象,很大程度上逆转了用工企业在劳资关系中的博弈优势,倒逼企业改正了先前延续多年的诸多不规范做法。东莞一家五金塑料公司负责人王先生告诉记者,因为用工难,每到三月几乎是他最焦虑的时候,随着国家惠农政策的加强,大型企业在打工密集地区开办工厂,农民工来到沿海城市挣钱的冲动已大不如前。新一代的打工族比父辈更加挑剔,他们会为自己“谈判”到更好的待遇,所以一般在签合同之初就会确定节假日的加班费一定按照国家法律实行。

  “除非订单特别急之外,不会让员工节假日加班。”王先生说。

  律师说法

  

  让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记者就这一问题咨询了广东大同律师事务所的朱永平律师,他表示,在我国,惩治用人单位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已有法可依。然而现实中,员工因加班费向有关部门提出仲裁或对簿公堂,要承担举证责任,并且法律程序的时间太长、律师费太贵,这些都成了通过法律解决问题的障碍。

  朱永平建议,虽然市场也自行调节,但效果比较缓慢。要杜绝“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现象发生,关键在于监管部门制定规则、事先告示,并对加班费兑现情况进行常态化监督检查。变被动为主动。在受理投诉时,应让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一旦发现用人单位未兑现加班费现象,应严厉处罚,进而营造良好的守法环境。(记者赫子仪)

【编辑:张志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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