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吞抗洪救灾款1.1万多元 海南三村官获刑
2013年02月16日 15:13 来源:南海网 参与互动(0)
2010年,海南遭遇特大洪水,万宁市万城镇益民村委会利用职务之便,将1.1万多元国家抗洪救灾款项侵吞。2012年3月,万宁市法院一审判决,以贪污罪判处吴某辉、吴某有期徒刑三年;判处朱某有期徒刑一年,宣告缓刑二年。吴某辉、吴某不服,提出上诉。日前,经万宁市法院重审,三位村官分别获判缓刑。(南国都市报 记者林文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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