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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居民在楼道放烟花爆竹最高罚款千元

2013年02月17日 09:29 来源:法制日报 参与互动(0)

  春节期间,一些孩子喜欢在楼道或楼梯口燃放烟花爆竹,不仅污染环境,还影响到其他住户的正常生活。有些楼上住户,直接打开窗户,将鞭炮悬挂在窗外引燃,既不文明又不安全,银川警方提醒,市民不按规定燃放将受处罚。

  据有关数据显示,去年春节期间,宁夏全区因燃放烟花爆竹和小孩玩火引起火灾201起,占火灾总数的56.9%。去年大年初一凌晨1时,宁夏石嘴山市大武口区一小区一辆丰田轿车被烟花爆竹引燃,造成直接财产损失30万元。银川市兴庆公安分局治安大队大队长姚建民提醒,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市民不得在楼房的楼梯、楼道燃放烟花爆竹。一旦接到举报,警方核查属实,将处以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记者申东)

【编辑:陈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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