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恨他人拉妻子学习邪教 泄愤烧其房被判刑
2013年02月17日 10:47 来源:检察日报 参与互动(0)
因对他人拉拢自己妻子学习邪教心怀不满,路过其房屋时将房屋点燃一走了之。近日,经广西壮族自治区凤山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陈德交有期徒刑八个月。
陈德交因对妻子与同村村民柏某学习邪教不满,经常和妻子争吵闹矛盾。2011年11月5日,陈德交做工回家后发现桌上有妻子写的内容为“今晚去参加学习不在家,去几天就回来”的纸条,非常恼火,因为当天陈德交父亲过生日,陈德交只好独自前去祝寿。酒后返回路过柏某家房屋时,陈德交想起妻子就是因为跟他长期学习邪教心不在家,一怒之下捡起石头向柏某家房顶砸去。柏某因害怕不敢出声,陈德交便认为柏某家没有人,即用随身携带的打火机点燃与柏某家三间瓦房相连的一间小茅草房。柏某从侧门逃出幸免于难,但三间瓦房及房内的粮食、被子、茶油等总价值9000余元的财物全部被大火烧毁。 (黄武国)
【编辑:陈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