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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后招聘季:莫签“生死合同” 受骗直拨110

2013年02月17日 16:18 来源:湖南日报 参与互动(0)

  节后招聘旺季自大年初八开始,一场招聘、求职大战就要启幕。在找工作过程中,如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并避免上当受骗?记者通过采访劳动部门、法律界人士和查找资料,整理了以下求职注意事项供求职者参考。一旦发觉上当受骗,求职者要及时向招聘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向公安部门报案,寻求法律保护。

  以任何名义向求职者收钱,都属非法行为

  求职者往往遇到要求交这个押金那个费用的情况,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负责人提醒:任何招聘单位,以任何名义向求职者收取抵押金、服装费、产品押金、风险金、报名费、培训费等,都属非法行为。招聘单位培训本单位职工,也不准收取培训费。求职者遇到此类情况,要坚持拒交,并向招聘单位所在地有关部门举报。

  《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证件。同时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谨防上当受骗

  “不法分子冒充企业招聘人员,通知求职者前往单位面试,再以各种名义骗取求职者费用。遇到这种情况,求职者可直接向公安110举报。”长沙人才市场这样提醒求职者。

  黑中介的存在也往往使求职者一不小心掉入陷阱。他们“一条龙”式的诈骗流程一般是这样:先大量刊登、张贴或散发虚假招聘广告,诱骗就业者上门应聘;继而对上门应聘者谎称可提供工作,骗取几十元至上百元不等的中介费;接着将求职者介绍到虚假的用工单位签订协议,虚假用工单位以服装费、体检费、档案费、保证金等名义,再次诈骗数百元至数千元不等的费用。最后是对缴费的求职者进行刁难或威胁,让其知难而退。

  非法传销组织也经常利用大学生毕业急于找工作的心理,以职业中介、知名企业或单位的名义高薪招聘毕业生,或要求通过网上投递简历等方式套取毕业生的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然后主动与毕业生联系,以要求面试或到单位实习为由,将毕业生骗至外地,没收证件,限制自由,强迫、诱骗其加入。

  对于网络求职,要注意:不登录非正规的网站;不向网上“雇主”发送个人重要资料,如身份证号码、信用卡号及银行账号等,以防信息被窃取、利用,造成名誉和经济上的损失。

  签合同要“三看”

  “确定上岗了,必须签书面劳动合同,试用期内也要签合同。”法律专家提醒,签合同要“三看”:一看企业是否经过工商部门登记以及企业注册的有效期限,否则所签合同无效;二看合同字句是否准确、清楚、完整,不能用缩写、替代或含糊的文字表达;三看劳动合同是否有一些必备内容,包括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和福利、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等。

  从事建筑等行业的农民工在签订劳动合同时,一定要认真阅读合同内容,发现有“工人在生产过程中注意安全,出现安全事故厂方不负任何责任”等条款的“生死合同”,千万不要签。 (记者 王文隆)

【编辑:董煜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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