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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代表委员建议尽快出台儿童福利地方性法规

2013年02月19日 10:10 来源:法制日报 参与互动(0)

  

  1月4日,有“爱心妈妈”之称的河南省兰考县居民袁厉害家中发生火灾,造成其收养的7名儿童死亡,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关注。在河南省人大代表董广安看来,这场大火绝非偶然事件,如果孤儿救助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很容易引发公众对政府的不满,使负面情绪得以发酵。

  “悲剧发生了,官员被追责了,事情平息了,这似乎成了政府处理危机的惯用手法,但实际上并没有解决根本问题。如果再遇到‘张厉害’、‘王厉害’收养的孩子出了问题怎么办?”董广安认为,政府应该完善救助制度,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让社会资金合理投入。政府也可以适当降低收养门槛,让有条件的家庭能够合法收养,保护收养者的爱心。

  从事13年养老事业的河南省人大代表豆雨霞提起孤儿救助时颇为感慨:“孤儿救助和养老一样,有很多制度上的缺陷。根据相关规定,一个孤儿每年可以拿到1000元补贴。但是,因为孤儿上户口难,没有户口,补贴也就无从谈起。”

  “把孤儿院和养老院建在一起咋样?老年人都喜欢小孩儿,孤儿缺乏大人照顾。如果能把孤儿院和自理老年人养老机构建在一起,或许会其乐融融。”豆雨霞若有所思地说。

  “兰考大火看似是偶然事件,其实是社会福利缺失的必然。”河南省政协委员付逸飞说,悲剧发生后,并非处理几个官员就能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付逸飞认为,福利院不是孤儿的最好归宿,它只是孤儿救助的底线。事实已经证明,在福利院长大的孩子比起在正常家庭、寄养家庭长大的孩子,在智商、情商、人格等方面有明显缺失。政府要转变工作方式,从管教型救助,转变为服务型救助,或许是解决孤儿问题的最好办法。

  这场大火也引起了民革河南省委的高度关注。民革河南省委提案建议,应尽快出台法规政策保障孤儿合法权益。

  民革河南省委认为,最近几年,未婚妈妈丢弃的新生儿、正常家庭丢弃的残疾儿,成了孤儿的主要来源。按照河南省计生委提供的数据推算,河南省每年新生残疾儿有5万名至8万名,遭到遗弃的残疾婴儿可能近万名。但是,每年通过正规途径送至福利机构的孤儿仅有1000余名,剩余多流落在民间,被亲戚、草根组织、爱心人士收养或因无人养育而死亡。

  “虽然刑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收养法都明确指出弃婴是违法行为,可是因公安机关查找遗弃人取证困难,仍有不少遗弃者铤而走险。”民革河南省委提案指出,2012年河南省孤儿数量为4.9万名,且有逐年增加的趋势。但到目前为止,只有17个省辖市建有专业的儿童福利机构(或以儿童为主的福利机构),可以提供床位仅为5000张。如果把这些孤儿都送到福利院,就意味着,接近平均10个孩子挤1张床位。

  事实上,早在1999年,民政部就出台了《社会福利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内社会福利事业发展需要,制订社会福利机构设置规划。但是受各种原因的影响,目前河南省有21个县级市和88个县没有儿童福利机构。

  民革河南省委认为,民间合法收养孤儿,需要符合我国收养法的相关规定,由于手续繁琐,再加上在收养过程中涉及登记费、公告费、户口迁移费、服务费等高昂的收费,无形中抬高了收养孤儿的门槛,使部分愿意合法收养孤儿的家庭不能收养,导致民间“不合法”收养者大量存在。事实上,民间合法收养几乎陷入真空,像袁厉害一样的“不合法”收养者大量存在。

  民革河南省委建议,加紧对河南省的孤儿现状进行调研,摸清合法收养以外的孤儿现状及各市县的儿童福利院建设情况,并尽快出台关于儿童福利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条例或政策。同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内社会福利事业发展需要,制订社会福利机构设置规划。(记者邓红阳)

【编辑:陈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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