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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市民派出所寻失物遭辱骂头撞墙 副所长被免职

2013年02月19日 14:19 来源:华西都市报 参与互动(0)

  接待群众态度粗暴 派出所副所长下课

  (四川)达州通川区公安分局:免去西城派出所副所长吴某职务并调离

  @华西都市报:

  从严治警,绝不护短。接待群众态度粗暴,言行不规范,派出所副所长被免职。昨日,达州市通川区公安分局通报了对西城派出所副所长吴某的处理结果。

  近日,有达州市民通过网络发帖称,自己孩子的手机失窃后,被达州市公安分局通川区西城派出所民警找回,但在去派出所领取失窃赃物时,遭到该所一副所长吴某粗暴对待。昨日记者获悉,通川区公安分局调查发现,吴某接待群众时,态度粗暴,言行不规范,责成其向对方赔礼道歉,并免去吴某副所长职务、调离西城派出所。

  当事人发帖:领取失物遭粗暴对待

  1月30日,西城派出所在大北街凤凰商场附近,现场抓获了一名偷盗手机的犯罪嫌疑人,从其身上搜出数部手机等赃物。2月1日上午9时30分左右,派出所民警通知其中一名手机失主王女士来到西城派出所。

  王女士通过网络发帖表示,自己来到西城派出所后,找到副所长吴某接洽,对方却以“审问犯人”的口气质问失主,王女士就对方的态度提出质疑,却遭对方“辱骂”。

  王女士称,自己被吴某带至派出所一办公室内遭到“粗暴对待,头部被撞墙”。当天下午,王女士的父母随她一同到派出所,找到吴某“讨说法”,“结果再次遭到对方辱骂”。

  分局调查:无证据证明故意打人行为

  王女士发帖的同时,也到相关部门投诉。通川区公安分局获悉此事后,局党委立即指派局纪委和督察部门对相关情况进行了认真调查。对双方当事人、在场民警以及当时在派出所办事的5名群众进行了询问取证。

  经查,王女士到派出所领取失窃手机时,由该所副所长吴某接待,并向其询问手机特征和丢失情况,王女士表示手机是她买给儿子用的,但手机是在谁身上丢失的不清楚。见此,吴某告知王女士要通知其儿子到派出所,向办案民警说明手机丢失地点或被盗情况,要形成笔录,固定证据,以便更好地打击处理犯罪嫌疑人。但是王女士称其儿子是学生,在上课,没有时间到派出所来,误认为是在故意刁难。在领取手机问题上,双方因沟通不到位而发生了争执,通过调查无证据证明吴某存在故意打人的行为。

  处理结果:态度粗暴副所长道歉免职

  在查清基本情况后,分局认为西城派出所副所长吴某在接待群众过程中虽无故意打人行为,但态度粗暴,言行不规范。

  通川区公安分局党委为此做出决定:责成吴某向王女士赔礼道歉;免去吴某副所长职务;将吴某调离西城派出所。

  随后,在局领导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进行了座谈,会上吴某主动向王女士及家人进行了赔礼道歉,并取得了王女士的谅解。

  对此,分局党委表示今后加强队伍管理,教育民警,树立为民服务思想,改进工作作风,举一反三,杜绝此类事件再度发生。(华西都市报记者 李罡 见习记者周子铭)

  立即评

  警民亲需要双方的配合

  “警民一家亲”。作为派出所领导,为受害群众发还被盗的手机,本是让群众心怀感激,并增加警民感情的事情,谁知好事办成坏事。

  这不仅仅是工作方法的问题,是否真正把群众放在心里、真正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值得思考。

  群众理解配合同样重要。警方履行职责调查取证,群众配合既是义务,也是对自己负责。

  警民和谐,就像鱼和水的关系一样,需要警和民都要付出和理解。(华西都市报记者 李罡)

【编辑:肖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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