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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后劫匪佯装搭车结伙抢劫 被判刑三年九个月

2013年02月20日 10:30 来源:南方日报 参与互动(0)

  一人佯装乘车,叫停摩托车司机,并假装给钱,趁其不备,其他人一哄而上,采用勒脖子,对眼喷雾等方式使得摩托车司机无法反抗,抢走其摩托车。近日,一90后抢劫团伙成员李某杰被依法处理。

  90后的被告人李某杰与其“兄弟”李某荣、黎某(二人均另案处理)均为无业游民,平常喜欢上网,常常感觉手头拮据,一天,三人聚在一起吹牛,有人提出通过抢劫摩的司机的方式赚快钱。2012年5月23日凌晨2时许,三人开始实施其“赚快钱大计”,李某杰在清新区太和镇拦停一部摩的,乘坐被害人邓某的摩的后,要求被害人邓某开车往107国道行驶,行至他们事前踩点的较偏僻的路段时,李某荣叫停车并假装给钱。此时,事先埋伏在路边的被告人李某杰上前用手勒住被害人邓某脖子、其同伙以喷雾剂喷射等手段,抢走被害人邓某圣火牌型号SHS125-A,发动机号码B5351121的摩托车一台。案发后,被告人李某杰等将该车悬挂的号牌改挂粤R3G292,并更换了车尾箱。

  3天后,清新区公安局接群众的举报,在清新区太和镇明霞大道抓获驾驶着被抢摩托车的被告人李某杰,并缴获该车。经鉴定,该车价值3600元。破案后,该车已发还给被害人邓某。

  清新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某杰结伙使用暴力手段,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了抢劫罪。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私的财物不受侵犯,依法判决其有期徒刑三年九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记者 周东辉 通讯员 韩雯 李俊杰)

【编辑:王浩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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