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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为求信息公开起诉市政府 开庭前一天撤诉

2013年03月01日 15:05 来源:羊城晚报 参与互动(0)

  律师朱永平以拒不公开“39号文”涉嫌违反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由,状告广州市政府一案,原定于3月1日开庭审理。但在开庭的前一天,也即2月28日下午,该案撤诉了。

  涉及城市建设投融资体制改革方案的广州市政府“39号文”,全称为《印发城市建设投融资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编号为穗府[2008]39号。一直以来,“39号文”备受社会关注。

  去年12月,广东省政协委员孟浩曾表示,“39号文”一天不公开,自己就一天不刮胡子。广东大同律师事务所律师朱永平认为,“39号文”并不涉及国家秘密,应该公开。他向广州市政府申请公开“39号文”,但遭到拒绝。

  今年1月17日下午,朱永平向广州市中院递交行政诉状,以拒不公开“39号文”涉嫌违反国家《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由状告广州市政府。朱永平曾设想通过该个案,界定《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主动公开”的范围。1月24日,广州市中院正式立案受理。

  根据法院的开庭公告,该案原定于3月1日上午8时45分在广州市中院第48法庭开庭审理。但在开庭的前一天下午,该案获准撤诉。对于撤诉的原因,朱永平表示不方便透露。

  此前的1月23日——也即朱永平向法院递交诉状后法院正式受理前,广州市市长陈建华在广州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举行的记者招待会上承诺,3月底一定公开“39号文”。(记者 董柳)

【编辑:王浩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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