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为针对生态建设专门设置司法机构
中新社贵阳3月1日电 (记者 王超)贵州省贵阳市1日为针对生态建设专门设置的侦查、审查、审判司法机构授牌。此举为中国首创。
当天,贵阳市为新成立的市检察院生态保护检察局、市公安局生态保护分局及新更名的市中级法院生态保护审判庭授牌,并公布其各自职责。
贵阳市公安局生态保护分局的主要职责为:办理涉及生态环境保护各类刑事、治安案件;加大对破坏生态文明建设的各项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负责生态保护和生态环境区的治安防范工作;以及对森林公安的相关业务进行指导、协调。
贵阳市检察院生态保护检察局主要职责为:办理涉及生态保护的公诉案件;负责涉及生态保护的民事、行政审判活动的法律监督;办理环境公益诉讼案件;开展涉及生态保护领域的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等。
成立于2007年的贵阳市中级法院环境保护审判庭和清镇市人民法院环保法庭,在当天的授牌仪式上,更名为生态保护“两庭”。
贵阳市曾获“国家节水型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等称号。2012年贵阳市森林覆盖率预计达42.3%,空气质量优良率保持在95%。
中共贵州省委常委、贵阳市委书记李军认为,司法体制是生态文明建设体制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设立市检察院生态保护检察局、市公安局生态保护分局及生态保护“两庭”的更名,将更有利于运用法律保护自然环境和生态资源,推动生态文明进入法制化轨道。(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