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打工妹激活同事信用卡狂刷万元获刑

2013年03月04日 09:09 来源:今日早报 参与互动(0)

  传达室取信时,她发现同事补办的信用卡,竟利用工作之便,将信用卡激活,并疯狂刷卡、取款十余次。

  日前,宁波镇海法院开庭审理此案,这位糊涂的打工妹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两年,并处罚金五千元。

  卢某,今年30岁,安徽人,在镇海骆驼街道一家机械公司做文员。

  2012年10月的一天,卢某下班经过传达室,去领取信件,看见有某银行寄给同事郑某的一封信。

  郑某和卢某同一办公室,坐在卢某对面,两人平时关系不错,卢某就把信件拿回家,打算第二天上班后给对方。

  晚上闲来无事,卢某以为是该银行寄给郑某的宣传资料,就打开了信封,发现里面有一张信用卡。

  看到郑某平时出手阔绰,而自己却节衣缩食,卢某一时起了贪念。

  因为做文员,卢某曾多次接触过公司员工的身份证号码,并且因和郑某关系较好,所以对郑某的身份证号码记忆比较深刻。

  卢某马上打通了银行客服热线,利用自己掌握的郑某信息,激活了该信用卡。当晚,卢某就到银行取现2000元,又刷卡买了1200元的衣服。

  此后数日,卢某多次盗刷,取现,衣服、鞋子、手机、日用品、婴儿用品乃至眼镜。凡是自己平时想买又不敢买的物品,卢某都没放过。

  一个月后,郑某收到了银行的账单,一共13000元。自己的卡9月丢了,申请补办,银行的卡没收到,银行却让自己还款。郑某想来想去觉得不对劲,认为很可能自己的卡被人偷了,就报了警。

  看着对面的同事一样上班下班,卢某自以为无事,没想到,民警很快找上门来。

  镇海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卢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根据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遂作出上述判决。(通讯员 焦川 正剑 记者 王晨辉)

【编辑:王浩成】

>法治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