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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占道卖唱扰民城管劝说无力 折射法律困境

2013年03月14日 10:06 来源:南方日报 参与互动(0)

昨日,在深圳金光华广场,十几个年轻残疾人一字排开轮番演唱,将繁华城区的广场当成了自己的舞台。鲁力 摄

事件回放

“3·7金光华”广场堵路事件

3月8日上午,南湖街道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就3月7日金光华广场突发群体事件作出解释。

据事发辖区执法队人民南中队长戴林海介绍,当日16时许,街道执法队接到市民投诉,称有残疾人在金光华广场附近占用公共通道进行卖唱,高强度的噪音严重影响了附近居民和商户的工作与生活。城管执法人员在现场看到,有七八名残疾人在金光华广场附近人行道上摆放音响和乞讨箱等工具进行卖唱。

城管提供的全程视频显示,执法人员与生活受干扰的附近居民聂某一起劝导现场卖唱的残疾人离开,但残疾人坚持卖唱。双方各执一词,残疾人称其有自由唱歌的权利,而居民则称有正常生活的权利。后有围观市民把音箱电源线拔掉,但残疾人待在原地不肯离开。19时许,执法人员离场。

当天20时许,罗湖警方接到金光华广场有十余名残疾人堵路的报警,遂赶到现场维持秩序并开展劝导,将其中自称被打伤的两名当事人送院治疗,并将其他当事人员和数名围观群众带到派出所进行调查。罗湖区第二人民医院3月8日出示的X光诊断报告显示两人伤势轻微。

警方通报称,据当事人反映,当日16时许,他们在金光华广场卖唱时被城管人员到场制止,未果。19时许,4名疑为城管便衣队员的男子阻挠他们表演,并发生肢体冲突,随后他们上街堵路。

辖区执法队中队长戴林海对此表示,城管没有打当事残疾人。罗湖警方通报称,按照现场监控及走访调查,办案民警暂未掌握与其发生肢体冲突的便衣男子系城管执法人员的相关证据。

十几个年轻的残疾人轮番演唱,将繁华城区的广场当成舞台,前面摆放着一个纸箱子,堆放着路人投放的钱币。刚刚接到投诉电话赶过来的城管执法队员来到近旁,跟卖唱者商量:“能不能把声音调小一点?”这是昨天下午发生在罗湖区金光华广场的一幕。

“在没有更有效手段前,只能采取劝说这种办法。”南湖街道执法队人民南中队长戴林海无奈地说。而这样的劝说,往往一劝就是两三个小时,而且不一定奏效。

3月7日发生在罗湖区金光华广场的一场残疾人集体堵路事件,让残疾人集体卖唱行为浮现在公众视野。弱势群体讨生活的权利,与城市居民正常生活工作的权利发生冲突时,怎么办?南湖的街道城管部门守住了文明执法的底线,但深感困惑。这一死结如何解决,有皆大欢喜的可能吗?

求证

暂无证据证明城管队员打人

这一事件经微博传播开来,从3月7日事发当晚就引起热议。

名为@Mua_Da的新浪微博网友比较接近事发现场。他在20时53分发微博称,当晚在金光华发生恶性打人事件,导致金光华路口交通全面瘫痪,据倒地示威的残疾朋友诉说,他们因在金光华广场表演遭数名保安殴打,报警一小时没有警察前来处理,引发当场很多民众的不满与愤怒。

实际上,对于视频中打人者身份,多条微博有不同的表述。博友@雪精灵Aileen称是城管打了当事人,当记者向其求证时,发现发微博的网友并没有见证事态发展的关键环节。

网友@Mua_MA在3月9日通过私信告诉记者,他的微博描述内容综合了当事人跟围观人的讲述,打人时他不在现场,但堵路时他在。

3月8日上午,辖区南湖街道召开新闻发布会,对这一事件进行说明。当事执法人员通过现场全程视频,澄清城管执法人员没有打人。

记者3月12日下午采访了曾在事发现场的残疾人刘某,刘某描述经过与警方以上引述一致,并表示没有证据证明与他们产生肢体冲突的就是城管执法队员。

调查

卖唱一天可净赚五六千

事发后,记者多次来到金光华广场、东门等繁华场地,尝试联系当事残疾人及知情人。

据东门一名男清洁工介绍,这些残疾人组团卖唱已有几年时间,年前曾数次在东门出现,由一名40余岁双腿残疾的广东口音男子每天开着一个三轮摩托接送他们。其中一名残疾人曾告诉他,他们是有组织地卖唱赚钱,但自己对收入并不满意。

3月12日下午,记者在金光华广场见到这群残疾人正在卖唱。记者通过交谈了解到,这些残疾人来自全国各地,共30余人,自称流浪卖唱谋生。“一天搞得好,可以赚到五六千元,一般三四千元左右。”

表演现场旁边有三辆三轮车。据其中残疾人透露,他们住在龙岗,“老板”包他们吃住。“老板”干这行干了二十几年,也是残疾人,有时候会来表演现场。平时钱赚了后,除了“老板”的生活费和提成费,其余的大家平分。

该团体一名年轻女子告诉路人,她中专毕业,学的是财务管理,曾在苏州找过工作,但找不到,不得不选择了流浪卖唱。她否认其有“老板”。

困境

集体卖唱暂无法律疏导空间

罗湖是深圳的商业中心,聚集了大量的人流,也成为流动小贩、乞讨者、卖艺者“搵食”的“黄金旺地”,这一现象给城市管理者出了一道难题。

南湖街道介绍,今年1月份以来,残疾人在其辖区内占道卖唱,主要发生在人民南路金光华广场、嘉里中心、佳宁娜广场、新银座及罗湖村等人流密集商业旺区,引起相关单位及辖区居民强烈不满。据不完全统计,2013年1月11日至3月13日,发生于上述地址的占道卖唱问题的群众投诉多达27宗。

据罗湖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监察大队介绍,目前,这类卖唱行为涉嫌噪音污染、违法占道经营和擅自非法经营性演出。但噪音污染不属于城管执法范围。

针对卖唱引起的噪音,佳宁娜广场副总经理马文东每天多次投诉,但都无疾而终。据她介绍,其在30楼给一个朋友打电话,朋友可以在电话中听清广场上残疾人所唱的歌词。马文东是罗湖区政协委员,今年两会上曾以残疾人集体占道卖唱为主题写了一份提案,希望政府高度重视,尽快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加快落实执法力度。

那么,能不能为残疾人提供一些活动空间?深圳罗湖区城管局介绍,虽然在深圳有一些广场,比如市民广场,可以允许少数卖唱行为,但严格来讲,这并不是法律法规允许的,而且也不能保证不影响其他市民的正常工作与生活。

“对于残疾人的经历和处境,我们也非常同情,但是作为基层城市管理单位和执法主体,我们街道执法队对此类行为具有不可推卸的管理职责。但由于涉事当事人多属残疾人士,采取强制措施容易将矛盾扩大化,除了口头劝导基本没有合适的处置措施,所以收效甚微。”南湖街道党工委委员杨端东称。

对话

南湖街道执法队人民南中队长戴林海:

法治社会执法要守住底线

南方日报:3月7日金光华广场残疾人集体卖唱事件经过是怎样的?

戴林海:当天下午3点52分,我们接到投诉赶到现场,发现七八名残疾人在金光华广场附近人行道上卖唱,大功率音响、调音台、发电机等设备都有。根据职责,我们尽可能去劝导残疾人不要聚集卖唱扰民。我们在那儿劝了3个多小时,傍晚7时许,执法队员见他们没有再继续卖唱,就撤离了现场。晚上发生的堵路事件,城管执法队员不在现场。

南方日报:作为城市管理执法人员,遇到残疾人占道卖唱时,你一般怎么处理?

戴林海:遇到类似事件时,作为执法人员,一般我会分两种情况进行处理。第一种,个别的有身体残疾或者其他严重生活困难的,且不对周围人群产生严重影响的,从人性角度,我们一般只是劝导。第二种,像集体卖唱行为,严重影响附近市民的生活、工作,遇到这种情况,我们就一定要管。

南方日报:你们劝导,他们不走,怎么办?

戴林海:无奈,只能无奈。碰上这种事,就是两到三个小时地不停地劝说。有时候反而招致残疾人的谩骂,甚至招致群众的不解和非议。

现在是法治社会,按照要求,我们平时出去执法必须穿好制服,戴好执法证,带个包包装上摄像机、照相机和执法指南等物件。有什么问题搞不懂,就现场翻执法指南。

我们一定要守住的底线是做到骂不还手,打不还口。

南方日报:但是他们卖唱过程中,周边商家、居民的生活和工作受到影响,他们的正当权利怎么维护?

戴林海:这就是城管的难处,难就难到这里。

按照法律条文,这应该是不少部门的职责。为什么只有我们上去执法、劝导?因为老百姓认为公共广场影响生活工作,就想到向我们投诉。而我们接到投诉就要到现场处理。

法律虽然赋予我们行政处罚权,但效果并不理想。针对残疾人聚众卖唱,我们可以简单地没收他们的工具并进行行政处罚吗?这样做肯定不行!

声音

广东鹏翔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梅春来:

城管柔性执法值得肯定 建议业主出面打破僵局

残疾人用非常大功率的音响卖唱,涉及噪音污染,而占道经营等影响市民正常生活和工作秩序,因此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和环保法律等,而执法单位去执法,引申出如何执法的问题,仅仅劝导可能不起效果。

因此,问题解决不能光靠执法单位的执法,部分利益受损的商户和业主应该站出来,配合公安、城管等部门,与残疾人进行面对面的沟通,比如说城管可以尝试提供沟通平台,建立沟通机制。当然,要告知卖唱的残疾人,卖唱行为在法律方面是违法行为。执法单位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其降低噪音分贝。或者提供疏通方式,比如限定某段时间为卖唱表演时间。

市民的支持是城管柔性执法的动力。自身权益受损业主连出面维权意识都没有,指望躲在背后让政府去给你处理是不对的。政府碰到难处,希望你投诉的人来支持执法单位一把,实际上也是为你的权益。要是连这个都做不到,就难让执法单位做到依法处理。

城管说没有疏通的权限,法律上讲是这样。但可以做一些变通,不然问题就难以解决。执法单位在执法当中,可以默许残疾人在一定时间或区域适度地卖唱,但前提是要让你清楚你还是违法,只是在尊重残疾人的生存需要和周边市民生产生活权利之间实行一种妥协折中。

他山之石

台湾:

画出特定区域给摊贩申请营业

  台湾各县市都有制定《摊贩管理辅导自治条例》,对于摊贩的营业许可场所作出规范,通常会画出特定区域给摊贩申请营业,以兼顾市容及小贩的生存权。遇到没有《摊贩营业许可证》违法随地摆摊,这时警察就会依法取缔,可以没收摊贩的物品器具,也可以开单罚钱,同时也会加以驱离。(记者 李荣华 吕冰冰)

【编辑:王浩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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