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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力公司经营科长利用假停气受贿10万获刑7年

2013年03月21日 13:08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荥阳3月21日电(吴扬 邢发轩)郑州一热力公司经营科科长在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在供热过程中让某公司用热报停后继续使用热气,事后收取该公司送出的10万元好处费。昨日,河南省荥阳市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毛某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

  2009年9至10月份,毛某在担任某热力公司经营科科长期间,在为某研究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办理集中供热一事中,与该公司经理杨某某、副经理赵某某协商后,在设计院科技楼整楼用热报停后,默许该科技楼实际使用热气。事后,某研究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经理杨某某约见了被告人毛永刚,并将存有10万元人民币的银行卡送给毛永刚,以示感谢。几天后,毛将此款给了其朋友,用于偿还其个人欠朋友的债务。事情过去两年多后,毛永刚向纪检部门工作人员交代其收受10万元好处费一事,并于2012年8月22日到荥阳市人民检察院投案。

  法院审理认为,毛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毛某案发后主动到荥阳市人民检察院投案,并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系自首,且赃款已全部追回,依法予以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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