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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法院严查法官与律师不正当关系谋利

2013年03月21日 16:27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南宁3月21日电 (记者 林浩)“‘严管’就是‘厚爱’,各级法院要保持查办案件的高压态势,把通过与律师不正当关系谋取利益的案件和利用审判权、执行权贪赃枉法、徇私舞弊的案件作为查案重点,绝不姑息手软。”广西高级人民法院纪检组组长罗诗汉21日严词告诫各办案人员。

  广西法院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会议当天在南宁召开,罗诗汉通报,2012年,广西法院共受理群众纸质来信1536件,处理网络举报案件超过179件,共组织初查违纪违法案件184件,目前已立案19件19人。

  2012年,广西各级法院制定了推进立案、庭审、执行、听证、审判委员会回避等14项“阳光司法”相关制度,在各业务口建立系列规范权力运行工作机制。“进行委托评估拍卖时,我们建立了司法联拍新模式;执行过程中,我们开发了财产查控、执行流程管理和远程指挥系统,确保执行公开;刑事审判工作中,推进量刑规范化改革,不断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的行使方式。”罗诗汉说。

  此外,广西高院还组织暗访组对16个中院和61个基层法院的安保、司法作风、法院管理进行明察暗访,强化内部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

  广西高级法院院长罗殿龙表示,维护司法公平正义,法院还应要建立任职回避长效机制,法院工作人员对配偶及子女的从业情况要定期申报、公示,不得从事律师等可能干扰办案的职业。此外,还要完善防止内部人员干扰办案配套制度,细化涉案材料归口管理、过问案件全程留痕的操作规程,督促法院领导干部带头落实相关要求。

  罗殿龙称,今年,广西高院将组织开展对纪律作风、违规使用警车等问题的专项治理活动,通过明察暗访等方式,及时发现和查究“冷硬横推”等衙门作风和“庸懒散奢”的官僚作风,把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等纳入纪检监察、审务督察、工作考评及干部管理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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