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轮胎质保期内破损被定为人为损坏 消费者维权难

2013年03月22日 10:46 来源:法制日报 参与互动(0)

  新车买了一个星期,右侧前轮胎即出现成排小洞,厂家出具鉴定报告“人为原因导致”;新车开了2600公里,4条胎就鼓包,经销商拍了几张照片发到厂家,鉴定结论是“人为原因导致”……

  《法制日报》记者今天在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工商分局采访时了解到,该分局受理的汽车轮胎投诉逐年猛增,而投诉处理大多面临着“原因说不清”、“鉴定门槛高”、“执法依据不足”等难题。

  很难得到退赔

  随着家用轿车数量猛增,武汉工商部门受理的汽车轮胎投诉也逐年上升。以江岸区工商分局为例,2011年该局受理的涉及汽车轮胎的投诉仅17起,2012年猛升至37起,而今年1月1日至3月19日,已有汽车轮胎投诉7起。

  虽然投诉数猛增,但这些投诉大多“不了了之”。“家用轿车投诉主要集中在新车轮胎被换成旧胎,问题轮胎质量鉴定难。除了生产厂家自己鉴定外,消费者很难找到第三方鉴定机构,很多质量问题被认定为使用不当人为损坏,消费者的退换要求难以得到满足。”江岸区工商分局12315指挥中心工作人员周茹菲告诉记者。

  武汉市民孙先生就遇到了这样的事。去年10月26日,孙先生在该市江岸区竹叶山中环商贸城一家北京车企的4S店购买了一辆轿车,但只行驶了2600公里轮胎上就出现了像刀口一样的印子且花纹处有掉块现象。他找到4S店投诉,店家将轮胎拍照后传至北京车企。10天后,孙先生拿到了车企的鉴定报告:“人为原因损坏”。

  “我家有3台车,都没出现问题。平时我开车也很注意,不应该是我人为原因导致。”孙先生对厂家这种“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鉴定不满,但向武汉市质监局公众电话咨询,得到的回复是:车不是本地生产无法检测。

  如今,孙先生只好将4条胎中坏得最厉害的一条换下。“先凑合着用吧。”孙先生语气中包含着无奈。

  据江岸区工商部门统计,自2011年起至今的60起汽车轮胎投诉涉及轮胎金额多在200元至2000元之间,除有明确被调换证据和被明确召回或调解补偿外,其余的均因无明确的检测鉴定结论,消费者的问题轮胎均没有得到退赔。

  三大难题困扰

  作为接待处理整个江岸区工商分局消费投诉的工作人员,周茹菲说,汽车轮胎投诉数量虽然不是特别多,但处理起来有难度,要做到消费者对处理结果百分百满意很难。

  周茹菲说,解决轮胎投诉面临的首要难题是“问题出在哪里说不清”。汽车越来越多,驾驶员也越来越多,一般轮胎的损坏不外乎质量问题或消费者使用不当,但到底是什么原因说不清楚,“卖酒的总不会说自己卖的是假酒,消费者也多半不会认为是自己不注意”。

  “为弄清楚原因,我们多半会建议消费者‘送检’。但这就又带出了第二个大难题:去哪里检测与费用由谁承担。”周茹菲说,协调双方确定检测机构难度还不是最大的,关键是费用谁出的问题,送检门槛也比较高。

  记者了解到,目前关于汽车轮胎检测的权威机构是国家轮胎及橡胶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记者今日致电该中心,一名男性工作人员说,该中心不对单个消费者出具争议轮胎鉴定报告,一般只接受企业或行政司法机关的委托鉴定;检测费用为8000元。

  “即使有了权威机构的鉴定报告,双方是否认可,鉴定结论如何应用,我们工商部门也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去处理这样的投诉。”周茹菲说,现在关于汽车轮胎的投诉,多以双方互让一步或消费者自认倒霉而结束。(记者 胡新桥 见习记者 刘志月 通讯员高峰)

【编辑:张培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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