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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同居十几年未领证 "丈夫"死后财产起纷争

2013年03月22日 12:57 来源:广州日报 参与互动(0)

  任先生原是东莞的一名厂长,与同厂的女工袁女士以夫妻名义生活十多年,但并未办理婚姻登记。今年春节,任先生救火不幸身亡,任先生的家属获得赔偿,但因为袁女士并非任先生的合法妻子,无法证明其合法财产继续权,无法获得任先生相关的赔偿金和财产。记者昨日从东莞市司法局获悉,经过司法部门的调解介入,厂方自愿提供10万元给袁女士作为补偿。

  缘起:厂长值班救火死亡

  任先生生前系东莞市义利机械有限公司(下称“义利公司”)的厂长。今年2月13日,任先生在义利公司值班期间,发现公司生产车间顶棚发生火灾,在救火过程中,任先生随着车间顶棚的破裂而跌落至地面,随后送院抢救无效死亡。

  事发后,任先生的家属等人即前往义利公司处理善后事宜。双方在协商过程中,就任先生的死亡待遇问题产生争执。2月18日,死者家属约30多人在公司厂区聚集。事件引起虎门镇委镇政府的主要领导的重视。

  2月18日(新年开工首日),虎门司法分局第一时间主动介入到事件的调处工作中。调解员进驻现场后,立即制止死者家属在厂区聚集,组织双方在社区调解室进行调解。

  索赔:死者家属索赔300万元

  虎门司法分局调解员了解到,任先生的父母已亡,没有法定配偶,也没有子女,只有兄弟姐妹3人。任先生兄弟姐妹3人认为,任先生是在抢救公司财物过程中死亡,应当由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此外,任先生属于在抢险救灾过程中死亡,依法应当被追认为烈士,相关的待遇应由公司负责支付。最终要求义利公司承担300万元的赔偿。

  经过多次调解,死者家属方认为,任先生除了应当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外,还应当享有烈士的相应待遇,坚持赔偿不少于200万元。

  义利公司认为,公司已为任先生购买工伤保险,公司愿意积极配合任先生家属方申请工伤认定,相应的待遇由死者家属方享有。

  义利公司表示,可以考虑从人道主义援助角度给予死者家属方一定的帮助,但双方在补偿的金额上产生重大分歧。

  进展:公司赔偿死者家属48万元

  虎门司法分局调解员与义利公司负责人座谈。调解员提出,任先生的死亡很大程度属于工伤,依法享有工伤死亡待遇。义利公司的消防设施不合格,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根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对于事件的发生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此外,虽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任先生死亡待遇,但任先生的行为出发点是为了企业利益,行为是值得弘扬的,应当给予适当的补偿。

  在调解员反复多次的调处中,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由义利公司另行补偿任先生家属48万元,公司积极协助死者家属申请工伤认定,相应的待遇由任先生兄弟姐妹享有。

  曲折:厂长有个无名分的“妻子”

  不过,在继承任先生的财产问题上,义利公司的一名女工袁女士也称自己有继承权。袁女士称,任先生生前与自己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十余年,但一直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袁女士与任先生3名兄弟姐妹因死者的死亡待遇权利的继承问题产生重大分歧,袁女士与任先生家属甚至一度产生肢体冲突。

  对于继承权纷争问题,调解员要求双方在限定期限内提供具有继承权的证明。任先生3名兄弟姐妹在限定期限内向调解员提供了《亲属关系证明》、《继承公证书》等资料,证实任先生3名兄弟姐妹系法定继承人。袁女士没能在限定期限内提供任何证明,最终任先生3名兄弟姐妹成为法定继承人。

  之后,在经过调解后,义利公司考虑到袁女士与任先生生前均在该公司生活工作多年,同情袁女士的遭遇,自愿补偿袁女士10万元。

  虎门司法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在继承权的享有问题上,虽然袁女士的遭遇值得人们同情,但是法律原则是不能改变的,在权益继承问题产生争议的,只能依照法律的规定予以确定。(记者 周伟良 通讯员 覃惊黎)

【编辑:王浩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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