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资深检验员被安排当门卫 劳动仲裁帮她恢复原岗

2013年03月25日 14:41 来源:扬子晚报 参与互动(0)

  童女士今年40多岁,本来是单位的高级检验员。但是去年6月初,单位突然来了一纸通知,说把她调岗,让她到新厂区去做门卫守门,这下童女士有点崩溃。

  童女士19岁参加工作,长期在同一个岗位上工作,由于工作认真、技术全面,成了企业培养新人的骨干。突然要把高级检验员派去守门,这不是荒唐吗?童女士找到公司领导声明,劳动合同约定和实际工作一直都是技术检验岗位,与门卫毫不相干,就算是公司重新安排,也应当首先征求本人意见,这次调动本人不能接受。公司领导也不含糊,告诉她,这是私营企业,老板有权在公司范围内调动职工。

  童女士意识到不便纠缠,立即回家拿上所有的劳动合同和调动通知书,来到鼓楼区法律援助中心请求帮助。童女士告诉法援律师,单位这么做,可能是想让他们这些老员工自动淘汰,但是这样的方式她没法接受。法援律师告诉她,公司的行为违反了劳动合同的约定和法律的规定,可以通过劳动争议仲裁,申请撤销该份通知、要求公司继续按劳动合同的约定履行。建议童女士每天都要到原岗上班,如遇阻拦就报警,以证明自己上班了。考虑到不宜拖延,法援律师当场为童女士书写了仲裁申请书,先行进入仲裁程序。

  之后童女士坚持每天按时到岗,但她的岗位已被安排了新人。双方僵持到第二十天,公司门卫不让童女士进厂了。一打听,原来是公司以童女士连续旷工超过十五天为由,解除了双方的劳动合同。

  这下矛盾彻底激化,双方对簿公堂。仲裁庭在综合审查后,裁决公司撤销调动通知书,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约定岗位。公司不服提出上诉,2012年10月份,一审判决书下达,判决结果如仲裁裁决。并裁决公司补发童女士两个月工资计5800元并补缴社保费。公司最终接受了法院的判决和仲裁委的裁决,为童女士恢复了岗位。(通讯员 黄涛 常开余 记者 贾晓宁)

【编辑:夏涵】

>法治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