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以公司担保骗手机 不履行义务涉诈骗被公诉
2013年03月26日 08:58 来源:检察日报 参与互动(0)
因公司经营亏损、资金周转困难,竟以濒临倒闭的公司为担保,通过签订合同的方法,骗取了联通公司14部苹果手机。近日,福建省漳浦县检察院以合同诈骗罪将杨建明提起公诉。
杨建明系某建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因公司资金周转困难,便心生贪念。2011年5月至6月,杨建明先后两次找到中国联通漳浦分公司客户经理陈某,用自己濒临倒闭的建材公司作担保,以其个人名义,与联通公司签订赠机入网和购机担保协议,骗取该公司14部苹果牌手机,价值6.9万余元。得手后,杨建明并没有按照协议规定履行义务,而是将所骗手机卖给一手机店。
2011年12月14日,杨建明被联通公司工作人员扭送至公安机关。到案后,杨建明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赃款人民币6.9万余元现已追还中国联通漳浦分公司。(陈燕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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