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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盗窃同居女友钱财被诉 幸得女友求情获轻判

2013年03月26日 14:01 来源:红网 参与互动(0)

  一时气愤偷拿同居女友钱财,待身陷囹圄时方知后悔,幸得女友多番求情获轻判。3月26日,被告人李某经湖南省凤凰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后,被凤凰县人民法院以盗窃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一万五千元。

  被告人李某与被害人陈某是情侣关系,在凤凰县某一出租屋内共同生活了四五年。2012年11月11日下午,因之前两人感情发生矛盾,李某一时气愤,趁女友陈某外出之机,将陈某藏在出租屋的银行卡拿走,随后去到梅县某银行柜员机,利用以前偶然获知的密码将银行卡内陈某辛苦积攒下来25000元以转帐的方式盗走。随后,李某携款到深圳找工作。公安机关侦查后,将李某抓获归案,并追回大部分赃款。

  面对铁窗内的男友,陈某心痛不已。想到生病时男友对自己无微不至的照料,想到平时生活中男友对自己的细心关怀,陈某考虑再三后,向司法部门递交了多份请求书,请求司法部门对李某从轻处罚。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某盗窃人民币25000元,属数额巨大,本该严惩,但念及李某与被害人陈某的情谊,且考虑到李某属初犯、偶犯,案发后已退清大部份赃款,而被害人也表示原谅李某,遂对李某从轻判决。(胡明智)

【编辑:姚培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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