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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与少女早恋食苦果 与其开房后涉嫌强奸被捕

2013年03月26日 14:06 来源:中国江苏网 参与互动(0)

  昨日上午,记者在市看守所见到因涉嫌强奸幼女被逮捕的18岁连云港男子韩某,在与记者的交谈中他几次辩解称:“我18,她14,我们明明是自由恋爱怎么变成了强奸呢?”

  原来,韩某今年18岁,是连云港人,几个月前通过网上聊天结识了我市少女小芝(化名)。两人都只有小学文化水平,交谈中觉得很有共同语言,一来一去就成了网上的“亲密好友”,还互传了照片。随后他们见了几次面,感情迅速升温,于是瞒着父母偷偷确立了恋爱关系。

  最近,韩某过生日,他请了几个好友还有小芝在我市某饭店一起为自己庆祝。这一天,小芝才告诉韩某自己是1999年4月出生的。当晚,韩某便和小芝一起出去开房,随后一连十几天两人都住在一起,期间两人发生数次性关系。而另一边,小芝的父母心急如焚,不停寻找女儿的下落。直到上周,小芝的父亲在街上发现了他们,一气之下报了警,警方将两人都带回调查。

  经调查,韩某在明知事发时小芝还未满14周岁的情况下,将小芝带至某宾馆内,两人发生了性关系,虽然双方是自愿,但是韩某仍然涉嫌强奸罪。近日,韩某以涉嫌强奸罪被检方批准逮捕。

  对于韩某认为自己和小芝是自由恋爱,双方在自愿的情况下发生性关系,不应该是强奸的说法,检察官表示,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已达刑事责任年龄的犯罪嫌疑人,明知女方不满14周岁,发生性关系时无论双方是否自愿,一律以涉嫌强奸罪追究男方的刑事责任,这也是为了更好的保护幼女的权益。本案中的韩某已年满18周岁,已达刑事责任年龄,而小芝未满14周岁,属于未成年人,故韩某的行为涉嫌强奸罪。

  处理本案的检察官提醒广大年轻人,近些年,很多通讯软件推出的查找“附近人”功能所引发的犯罪事件层出不穷,给很多不法分子提供可乘之机,相关部门需要加强监管和规制;同时,青少年早恋带来了很多不良后果,学校和家庭应当对青少年加强引导,特别是父母,应当和子女经常沟通,并尊重他们的独立人格,而不是一味管教,希望类似的事件不再发生。

【编辑:王永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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