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河南襄城官员挪用400万征地款买彩票 获刑20年

2013年03月29日 08:54 来源:大河网 参与互动(0)

  为短时间挣到大钱,襄城县城关镇一社区原党支部副书记兼各组出纳段某“彩”迷心窍,竟将该社区委托其保管的征地补偿款400万余元分批用于购买彩票。3月28日,东方今报记者从襄城县法院获悉,近日,该院一审依法判处段某有期徒刑20年。

  经法院审理查明,段某平常最关心的就是体彩和福彩的中奖号码和奖池的奖金有多少。他每天醒来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在开奖前规定时间内,将选中的吉利号码买下。他坚持每天买,期期买,从最初的一次购买十几元、几十元,发展为最多的一次购买12万余元。最多时,他一个月竟挪用公款60万余元,全部用于购买彩票,也由此被众多彩民戏封为“襄城彩王”。

  每次开奖,带给他的有失落,也有兴奋和刺激。他曾有过期期落空的无奈和懊恼,也曾拥有最高中奖30余万元的惊喜和疯狂。一年多来,段某累计中得奖金180余万元,但每次中奖后,他便把全部奖金继续用于购买彩票,期待下次能中更大的奖。

  2012年初,该社区准备支付居民征地补偿款,眼看事情要败露,段某匆匆忙忙携带几千元钱,潜逃至贵州省一偏僻小镇隐姓埋名。然而,2012年5月,身无分文的段某最终被抓捕归案。

  2012年7月23日,襄城县检察机关依法对段某非法挪用巨额公款一案提起公诉。近日,段某被襄城县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20年。 (东方今报 记者 韩争强 通讯员 胡宽阳 )

【编辑:王永吉】

>法治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