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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从化基层换届后干部拒交账本 怕问题暴露

2013年04月01日 10:34 来源:广州日报 参与互动(0)

  广东从化农村基层经济社换届选举后,竟然有60个经济社干部不交出会计账本。从化市检察院介入调查后,批捕起诉了3名社干部涉嫌隐匿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罪和职务侵占罪。

  记者日前从广州市检察院获悉,该案查处后,原先不交账的社干部统统转变态度,到去年年底,60个经济社中已有56个社顺利交账。

  换届落选后 60干部不交账

  2011年底至2012年5月,从化市检察院检察官在开展下乡巡讲及换届监督过程中发现,2011年从化市基层经济社换届选举后,有60个落选的经济社干部拒绝将财务账册、公章等按照规定移交。

  经了解,社干部不交账主要有三个原因:一是换届落选,心里不高兴,不愿交;二是钱被侵占挪用了,不敢交;三是换届落选后就外出打工了,不能交。

  可是不交账会直接导致新任社干部无法开展正常工作,也给社集体资产带来侵占、挪用的风险,增加社会不稳定因素,并激化农村社会矛盾、引发社员集体上访。

  发现这个问题后,从化检察院迅速组织人员撰写《村民自治中的法律监督机制研究》和相关信息。该信息得到了广州市市长陈建华的重视。陈建华做出专项批示,督促解决村社干部换届不交账问题。

  从化市检察院根据领导批示和实际情况,进行了调研,并向从化市委、市政府做了专项报告。根据该报告,从化市委、市政府制定了治理经济社干部不交账问题的详细工作方案,提出务必在2012年11月底前完成经济社干部不交账问题整治工作,并提出强化监督检查,加大查处力度。

  社干部侵占两商铺 241万元

  这一查就果真查出了问题。去年10月9日,从化市检察院收到从化市公安局移送的犯罪嫌疑人黄浩祥、黄锡坚、黄典超涉嫌隐匿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罪、职务侵占罪一案。检方批准逮捕并起诉了三人。

  根据起诉书,黄浩祥、黄锡坚自2009年11月担任从化市街口街城南村七社社长、财务人员以来,违反依法应当提供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给镇街会计核算的管理规定,虽经上级主管部门从化市街口街财务管理服务中心多次催交,但两人隐匿、拒不交出从化市街口街城南村七社的会计凭证和账簿,涉及金额54万余元。

  同时,2011年至2012年5月期间,黄典超、黄浩祥密谋后,由黄典超利用担任街口街城南村七社会议记录员的便利,在负责整理会议总结的过程中,擅自添加未经社员讨论同意的内容,之后秘密交给被告人黄浩祥。而黄浩祥则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掌管社公章的条件,配合黄典超在会议总结后盖章确认,形成生效文件。

  通过两人的“通力合作”,他们成功欺骗、蒙混社员,将位于从化市街口镇广场路的两个面积分别为87平方米和103平方米的铺位变到了黄典超名下。去年5月,黄典超和黄浩祥又伙同他人以出售社的集体铺位为名,趁机将上述两个侵占所得的铺位出售。黄典超从中收到两铺位定金60万元。经从化市房产评估管理所评估,黄典超、黄浩祥侵占的上述两铺位的犯罪数额合共为241万余元。

  查办该案后,从化市检察院以此为反面教材,多次联合当地政法委和公安机关,促使从化市基层经济社干部换届不交账的问题得到有序解决。截至2012年底,60个经济社中已有56个顺利交账。(记者 林霞虹 通讯员 白双龙)

【编辑:王浩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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