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好心”帮人买儿子收千元好处费被判刑
2013年04月01日 11:00 来源:东南网 参与互动(0)
经龙岩市上杭县检察院以拐卖儿童罪对钟某提起公诉,近日,法院一审判处钟某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2000元。
钟某,长汀县涂坊镇人。看到本村的刘某夫妇因家中没有男孩而发愁,钟某一心想着帮他们买一个孩子。2011年8月,一次机会,钟某和同伙曹某(已被判刑)得知,漳州有一个男婴要卖,于是经过她的介绍,刘某夫妇到漳州花4万元购买了该男婴,钟某从中收取了1000元好处费。
事成后,钟某还以为帮人办了件好事,可没想到,她已经触犯了法律。(海峡导报 讯员 吴伟芳 记者 李贵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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