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男子农田上违建引清拆 暴力抗法围困公务人员

2013年04月02日 13:45 来源:南方日报 参与互动(0)

  3月27日,斗门区斗门镇斗门村王保生产队发生一起阻挠执法事件。当事人梁某明知基本农田上不能建房子却还要建,执法人员依法清拆后反被梁某家属打至多处软组织受伤并有轻度脑震荡,并有一台公务车损坏。

  缘起 屡劝不听,基本农田上违法建房

  斗门虽地域较广,但有不少地方属于基本农田,按照相关法律,基本农田只能用来种植不能用于建房。

  王保生产队位于斗门镇黄杨山脚下,该队大部分土地均属于基本农田。斗门村委副书记梁子芳告诉记者,2011年12月,王保生产队召开会议分配村中部分土地给80多户村民建房子,在明知基本农田不能建房的情况下,擅自违法将该队门口、临近斗门镇旅游大道的一块约0.16亩的农田地块分配给村民梁某。

  随后,梁某到斗门镇国土所咨询该地块是否可以建房并要求办理用地手续。执法人员明确告知,因该地块在《2010-2012斗门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属于基本农田,基本农田只能用于种植,不能建房,故不能办理用地手续。同时工作人员向梁某强调不能在该地块上进行建设。

  斗门镇国土执法大队相关执法人员回忆,在告知梁某不能在基本农田上建房的情况下,梁某仍不听劝告。在2012年10月、2013年1月、2013年2月,执法人员多次在动态巡查时发现梁某在该地块上非法占地建房,“每次巡查时我们都当场予以制止,并发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但梁某仍没有及时改正其错误行为,先后建起地台和首层立柱。”

  冲突 依法清拆,执法人员被围数小时

  3月27日下午,斗门镇组织干部职工及国土、城管、公安等部门约60余人针对梁某的违建房进行联合执法行动。

  “为了防止突发事件,在钩机、碎石机进场后,工作人员就拉起人墙。但围观的村民越来越多,梁某家属还企图越过人墙阻挠清拆,但均被拦住。”斗门镇委委员、武装部长何海威说。

  拆除行动只用了不到20分钟,但冲突发生在建筑被拆除后。执法人员没有料到的是,梁某第二天将要嫁女,清拆当天梁家正在准备婚礼,突然的清拆行动使梁某家属情绪十分激动。

  “在拆除建筑后,现场的村民便阻止工作人员离场,并有部分村民殴打斗门镇分管城建、国土、规划的镇委委员林建勇,梁某老婆先是用雨伞打林建勇,后又突然用一块砖头打伤了他的左眼角,流了不少血,导致他头部和脸部受伤。”何海威说。经医院初步诊断,林建勇身体多处软组织受伤、轻度脑震荡。

  斗门镇派出所所长余晓明回忆,由于家属情绪激动,在工作人员被围后,执法人员仍没有采取过激的行动,而是在现场组成劝解工作组,分别对梁某兄妹五人做思想工作,劝导他们离场,但局面僵持数小时仍无果。

  “后来天色将晚,且围观的村民越来越多,工作人员便把围观群众隔开,将林建勇强行解救后送往人民医院,其他人仍在对村民做思想工作。一直到下午6点,现场才得到有效控制。”余晓明说。

  政府 违法侵占耕地“发现一宗,查处一宗”

  记者日前在清拆现场看到,梁某建起的首层立柱已被拆除,地台等建筑也已被打碎,地上到处是破碎的石块和裸露的钢筋。而在违建地块前面,不少水田已播下水稻秧苗,旁边也有地块种植不少蔬菜。

  “这些地块属于耕地,是不能用于建筑的,村民要建房只能在集体留用地或自留地上建。”何海威说。而据梁子芳介绍,由于王保生产队住宅区周边几乎全是水田,可用于建房的地方并不多,因此一些村民就违规在水田里建房子,“根据当时村民开会时的决定,大概有8户是分在基本农田内,梁某是第一家开始建的。”

  “村居环境是要改善,村民想建房的需求也可以理解,但一定要在依法的前提下进行。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也不能违法用地,镇委、镇政府今后对整治违法用地的态度非常明确,今后还将加大力度,发现一宗,查处一宗,保护好村居环境。”何海威说。

  据了解,目前公安机关正在对此事进行调查。

  幸福村居建设

  需要法制保障

  短评

  法治是社会正常运行的基础。在王保生产队发生的这起阻挠执法事件中,当事人梁某得知基本生产农田不能建房、执法人员多次劝阻的情况下仍一意孤行,这种行为应依法处理。

  当前,珠海正以“幸福村居”建设为抓手,全面提升村居宜居环境,促进村居产业发展,提高村民的收入水平。这是关系到珠海城乡一体化和区域协调发展的大事,对提高农村的发展水平具有重要意义,许多村官和村民对这一行动也持支持态度,发展意愿强烈。

  由于历史原因,农村发展涉及村民自治、土地、风俗习惯、文化教育水平等问题,这些问题较为复杂,如何解决好这些问题也是幸福村居建设能否取得成功的关键。

  但是,不管是什么问题都应在法律框架内去解决,不能触犯法律的底线,农村发展、幸福村居建设中遇到的问题同样如此。比如,此次斗门事件中涉及的基本农田,事关国家耕地红线,不能用于非农建设,这是法律明文规定,违反此规定的行为都应得到查处。

  当然,要发挥好法律在幸福村居建设中的保障作用,除了违法必究之外,珠海仍有不少事要做,比如要加强对村民尤其是村官的法制宣传和教育,使他们知法、守法;政府有关部门在行使行政职能中更要依法,给村民村官作表率;在涉及到村民的生计问题时,在严格执法的基础上,政府也要想办法给村民提供基本保障,合理引导村民的发展诉求。只有多管齐下,才能为珠海的幸福村居建设、新型城镇化的推进打下法治基础。(见习记者 胡净栋 记者 沈文金)

【编辑:王浩成】

>法治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