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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因吵架携钱出走 男子上门殴打抢岳父钱

2013年04月08日 10:14 来源:东北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对于这个小他10岁的媳妇,小王一向是很宠爱,两口子开饭店一年多的收入都在媳妇手中。

  找不到媳妇,小王去找了在沈阳棋盘山一家工厂打工的岳父,一番争执过后,小王带着从岳父手中“讨”回的1500元离开。

  日前,他终审被认定为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

  小王1981年出生在锦州北镇,已经在沈阳定居多年。在认识晓艳之前,他有过一段失败的婚姻。晓艳是铁岭昌图人,比小王小了10岁。

  2010年,两人登记结婚。之后,小王借钱在沈阳开了一家饭店,而整个饭店的财务都由晓艳掌管。

  “小两口过日子,难免有个拌嘴的时候,一吵架,她就离家出走,前后一共离家出走了三次。”小王表示。

  2011年底,晓艳的离家出走让小王乱了方寸。“其中回来几次,说的好好的,不过我一给她钱,拿到钱后第二天就没影了。最后一次是2012年3月,她在网上遇到我了,又要钱,我通过邮局给她汇500元。在这之后,她连手机号都换了。”小王表示。

  “她是单亲家庭,她爸在棋盘山那边一个厂子给人家看门。没办法,我就只好去找他了,我就想让他帮我找晓艳。”小王说。

  2012年3月11日晚5时许,小王提了4样水果去看岳父老李。“他一直不给我晓艳的电话。第一次他没给我,我就先走了,在外面转了半天,不甘心,就又回去了。”

  这一次两人发生了激烈争吵,两人甚至发生了肢体冲突。“我说我给晓艳那么多钱,你不给我晓艳的电话,你替她先还我点。”争执中,小王拿出了身上携带的刀……

  最终,小王从岳父身上“拿”了1500元离开。老李之后向警方报案。

  法院审理后认定,小王持刀威胁并用拳脚殴打其岳父老李,迫使老李交出人民币1500元,小王以暴力手段持刀抢劫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

  沈阳市东陵区法院一审判处小王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辽沈晚报首席记者隋冠卓)

【编辑:王永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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