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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一货车撞墙 被迫路边“躺”了80天(图)

2013年04月08日 16:05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四川一货车撞墙被迫路边“躺”了80天(图)
仁寿法院强制执行现场。 胡家喜 摄
肇事货车最终被吊离。 胡家喜 摄

  中新网仁寿4月8日电(刘刚)8日,记者从四川仁寿县人民法院获悉:今年1月发生在仁寿县汪洋镇的一起货车侧翻损伤路边住户房屋民事纠纷案于本月2日被强制执行。法院对房屋户主刘某某漫天要价、私扣肇事货车的行为给予纠正,并对3名妨碍执行的人员采取了强制措施。至此,被迫路边“躺了”80天的货车顺利吊离现场。

  据货车驾驶员杨军介绍,自己的车子被扣已80天了。他说,今年1月8日凌晨1点30分左右,自己驾驶载有20吨煤渣的“解放”货车行驶在仁寿县富汪路(富加——汪洋)。因路面结冰打滑,突遇前方来车,车子失控发生侧翻,撞到路边的房屋。“我是去年12月12号买的车,19号才开始上路,刚跑了20天就出了事。”事故发生后,杨军很着急,第一时间通知保险公司对房屋损坏进行鉴定,希望早日圆满解决。

  而后保险公司定损4000元。面对这样的赔偿金额,刘家人并不接受。杨军挂靠的威远某物流公司与房主协商,依然无果。当事人请求汪洋交警中队和汪洋镇四合村委会进行调解,均因赔偿金额悬殊太大未能达成协议。

  杨军告诉记者,刘家人态度十分坚决,扬言“赔偿问题协商不好,谁也别想吊走车”。自己是四川威远人,买车花了26万元,其中贷款12万元,向亲戚朋友借款6万元。这一停,每天都要损失几千元。他说,在事故协商中,已经赔偿了因煤渣倾倒在荒坡上,造成的青苗损失费5000元。无奈之下,2月1日,杨军请求物流公司将刘某某一家告上法庭,请求法律公正判决,尽快取回货车。接到诉状后,汪洋法庭当天便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当日,物流公司与刘家人达成一致协议,由物流公司向法庭先缴纳4万元作为赔偿的保证金,刘家人同意吊走事故车辆。随后,原告依约向法庭交了4万元的保证金。

  据仁寿法院办公室主任姚继发介绍,2月2日,物流公司组织拖车、吊车来到事故现场准备吊车时,刘家人反悔,坚决不让取回车辆。3月26日,法院再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调解,物流公司同意赔偿3.2万元,车辆营运损失和守车费用等自行承担。刘家人以周围发生同类事故协商赔偿为效仿,认为最少要赔偿5万元,否则任何人不得吊走事故车辆。在长达4.5个小时的调解中,双方仍未达成协议。在告知双方的法律关系,以及先予执行和妨害强制执行的法律后果后,刘家人并不予理会。3月27日,法院院长唐涛召集相关部门召开先予执行协调会,具体安排布置警力、执行预案、执行公开和强制执行措施等,同时向县委、县政法委作了详细汇报,并邀请张宗文、高蓉等4名市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到场监督。

  4月2日上午仁寿法院执行局法警对此案进行了强制执行。对刘某某的儿媳杨某某等3人以妨碍执行为由当场采取了强制措施。刘某某的儿媳杨某某仍拒不认错,不思悔改,被司法拘留15天;其余二人认错态度良好,未对其进行处罚。目前,该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仁寿县法院院长唐涛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尊重法律,遵纪守法,维护法律的权威是每一位公民应尽的义务。对于这种无视法律的行为,将严格按照法律程序,文明执法、规范执法,坚决予以打击,起到执行一个案子,教育一方群众的目的。(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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