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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为追讨工资多地演"跳楼" 称难以自控

2013年04月16日 11:18 来源:广州日报 参与互动(0)

  44岁的陈春苑为了追讨被拖欠的工钱,先后多次在东莞长安、深圳布吉、龙岗等地爬上楼顶、天桥等高处跳下,头、背等部位均受到伤害。在东莞中级人民法院就工地老板蒋某拖欠她工资一事做出最终调解,并且蒋某向她支付了1.4万元之后,她因觉得老板少付了她7200元,精神疑似再次受到刺激。昨日下午,她爬上了东莞市中心一酒店的招牌上,在民警的劝说下,她放弃了过激行为,承诺再也不做这样的“傻事”了。之后,在民警的帮助上,她坐上了回老家的大巴。

  女子爬高欲跳被成功劝下

  “你是刘记者吗!请你赶紧来一下东莞篁胜酒店,有一位女事主爬上酒店一招牌上方,欲从招牌跳下!这位女事主情绪非常激动……”昨天下午2时许,记者接到报料电话。

  随后记者在第一时间驱车赶往现场。庆幸的是,当记者到达现场时,女事主已被成功劝下,并被民警带到派出所去了。

  昨天下午3时许,记者在南城区胜和派出所的办事大厅见到了陈春苑。头发凌乱的她反穿着一件长长的T恤,一双略带浮肿的脚上穿着一双红色的拖鞋。

  获知她多餐未吃,民警立即为她准备了一份快餐。不一会功夫,陈春苑把快餐吃得干干净净。

  随后,经过民警的多番劝诫,

  她承诺以后再不会做“傻事”,并决定回老家养伤。

  工钱不足 心中不满

  据胜和派出所罗副所长介绍,昨天下午1时左右,陈春苑独自爬到篁胜酒店一楼门口招牌的上方欲从上面跳下。当救援人员来到现场后,只见陈春苑情绪激动,还一度把自己身上的衣服脱下,裸露身体。

  而她的这些过激行为,乃因工钱不足所致。罗副所长称,陈春苑告诉他们,老板蒋某拖欠了她近2年的工资一共21200元。今年1月11日,一审法院判决要求蒋某向陈春苑支付劳动报酬21200元。对于此判决,蒋某不服,上诉到东莞市中院。

  昨日,东莞市中院做出最终的调解。蒋某向陈春苑支付的现金减少为1.4万元。平白无故少了7200元,这让她心中不满,一时做出了冲动之举。

  过激行为并非头一回

  昨天下午,当陈春苑看到记者来到之后,她告诉记者,自从老板拖欠她工资以来,只要想到工钱的事,精神便时常出现问题。正因为如此,从去年至今,她先后在东莞长安、东莞南城、深圳布吉、深圳龙岗等地,爬上天桥或爬上屋顶等危险的地方,而后从上面跳下。其中有3次,她选择从高处跳下,致使她的头部、背部等全身多处受伤,经过治疗后落下了残疾。

  “说实在的,我真的不想这样,但是,只要想到自己的工钱拿不回来,自己的脑子就控制不住自己。”陈春苑一再强调说。

  “今天,真的要感谢民警,感谢你们记者!要不然,还真的不敢想自己会做出怎样的事来。”陈春苑感激道,“现在,在民警的耐心劝异下,我的头脑已渐渐清醒。民警说给我买车票让我回家,我说好,我一定回家。我要回家去治伤。待伤好后,再回东莞打工。”(记者 刘满元)

【编辑:王浩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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