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以高额回报为诱饵 邀同事参与“投资”赌球
2013年04月16日 14:25 来源:华西都市报 参与互动(0)
一南充男子以高额回报为诱饵,吸引办公室的同事为自己进行“投资”,实则是其进行网站赌球的资金来源。后因“投资“失败,同事讨要投资款及利息无果,将其告上了法庭。近日,顺庆区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委托投资的合同纠纷案件,依法判决该男子返还其同事的投资款9万余元。在法院审理过程中,林力承认王英汇款一事,但是坚称王英是在知道投资用于赌球的情况下还继续汇钱,说明王英已经认同了林力的投资方式并承担一定的奉献,且此款是投资而不是借款,因此不应该返还王英的投资款。因双方均有过错,法院驳回了王英要求林力给付利息的请求。法院最终判决,林力返还王英投资款9万余元。胡艳明 华西城市读本实习记者 刘治海
【编辑:燕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