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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开好车扮“富二代” 骗取183部手机被判刑

2013年04月17日 13:06 来源:南海网 参与互动(0)

  无业,租房,但海口90后男子陈某开宝马、奥迪,用高档手机扮演“富二代”。于是,“有钱人”的身份让陈某在3个月内,以给领导送手机、预存话费、办理宽带为由,从电信营业厅骗出了183部手机。骗得的手机,全部被陈某及同伙转手卖出。近日,因犯合同诈骗罪,陈某被海口龙华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半,并处罚金3000元。

  利用“熟人”大肆诈骗手机

  陈某今年23岁,海口美兰区人,初中文化。没有工作,自己租房子住。但平时,他总是打扮得很像富二代,开着宝马、奥迪,用着高档手机。在帮陈某办理各种业务的中国电信海口公司业务经理蔡某眼里,陈某是个有钱人。因此,在陈某多次找她办业务时,她都大开方便之门。

  2011年7月,陈某找到蔡某,让蔡某帮他办理一批手机,用来送给领导。蔡某告诉他,要办理业务,需要这个单位职工或职工家属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并以他们的名义办理。于是,陈某让“么蛇”(在逃)等人帮忙弄一批姓名和身份证号码。“么蛇”和刘某等人在海口灵山镇一网吧,调取了上网人员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交给陈某。之后,陈某用调取来的信息制成假的身份证复印件,通过蔡某,办理“免预存送手机”业务,分3次套取了65张购机券。陈某用这些购机券,从电信代理商处领取了65部手机。除5部正常使用外,其余60部(经鉴定,价值人民币220450元),陈某以每部人民币2400元的价格售予他人。

  2011年10月,陈某又通过蔡某,以“预存话费送手机”的方式,预存2400元话费获得3600元购机券,办理了14张购机券,并从代理商处套取了14部手机。

  当月中旬,陈某又通过蔡某办理了电信“天翼宽带”业务,拿到了104部华为C8650型号手机。之后,陈某和同伙将手机以730元的价格出售给他人。

  涉案金额32万领刑3年半

  手机欠费,使用率很低,宽带无法安装等等问题相继出现,电信公司很快发现不对。在陈某迟迟未补交话费的情况下。去年12月,电信公司向警方报案。2011年4月21日,陈某以及同伙刘某等人被海口龙华公安分局刑拘。5月28日,海口龙华检察院以陈某等人涉嫌诈骗罪,批准逮捕陈某以及刘某(20岁,海口人)。

  刘某是通过朋友与陈某认识。在知道陈某有这一“发财”之道后,刘某也加入其中。在陈某以他人身份信息办理各种业务时,刘某专门负责到黑网吧给刘某套取这些身份证信息。陈某骗到手机后,刘某又帮忙销赃。

  法院认为,陈某、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冒用他人名义,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其中,陈某参与诈骗价值人民币320150元,数额巨大;刘某参与诈骗价值人民币100780元,数额较大,两人的行为均已构成合同诈骗罪。日前,龙华法院以合同诈骗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3年半,刘某有期徒刑1年。

  此外,法院查明,根据相关证据,电信公司的业务经理蔡某,在陈某等人的犯罪活动中的确起到了一定辅助作用。蔡某作为电信的员工,为争取业绩,违规扩大业务范围,固然不妥,但不能因此断定其与陈某等人勾结,具有共同的犯罪故意。(南国都市报记者何慧蓉通讯员白文英黄燕)

【编辑:王永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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