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流浪女街头产子:莫名怀孕 同意男婴被收养
钟麟妹14日晚在三亚街头产子的消息经过媒体报道后,钟麟妹10年发病离家出走,并几度莫名怀孕的信息被一一披露。
对于更多的读者而言,钟麟妹所生男婴的命运是大家都关心的话题。许多读者致电本报,表示愿意领养男婴。18日,记者从三亚市民政部门了解到,男婴并不是孤儿,不能被领养,只能被收养。凡是夫妻双方年满30周岁,未生育子女身体无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疾病者,在与男婴父母达成一致后,皆可收养。
钟麟妹几年来两次放环失败
钟麟妹2003年底11月离家出走至今,按照钟麟妹及其家人的说法,钟麟妹至今已生育了6个孩子。在这6个孩子中,符和烈家里一男一女2个孩子,以及刚出生的男婴有据可查。而2005年在江西南昌出生的婴儿及另外两个孩子至今下落何方,依然是个谜。
对于钟麟妹生育的情况,其姐姐钟麟桂是否知情?钟麟桂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曾表示,近几年,她曾先后两次带着钟麟妹到卫生机构去放环,但都以失败告终。钟麟桂担心地说:“我最怕的就是明年的这个时候,钟麟妹又怀孕生子。孩子都没人管,太可怜了。”
17日下午,记者来到钟麟桂的家中。钟麟桂表示,她自身压力也很大,经常睡不好。她曾在15日和17日去医院看望过钟麟妹,但两次都没进病房,只在房门偷偷看了一眼。
采访中,钟麟桂几度落泪,口中不断重复着“心酸”两字。
钟麟妹同意男婴被收养
14日晚,就在钟麟妹产子的现场,有一位中年女士拿来两床被子,并且护送钟麟妹到医院后匆忙离开。18日上午,这位好心女士再次拨打记者电话询问男婴情况,她表示有个朋友结婚多年,至今没有生育,家庭条件也不错。她告诉记者,她的朋友愿意领养男婴。随后,记者又接到吉阳镇一对夫妇的电话,同样表达了想领养男婴的想法。
对于孩子被收养一事,记者曾询问过钟麟妹的想法,她表示如果有条件适合的人,她将同意孩子被收养。
民政部门:符合条件即可收养
记者从三亚市民政部门了解到,钟麟妹与符和烈在法律上依然是合法夫妻关系,男婴即使不是符和烈亲生,但符和烈依然可以作为男婴的监护人。男婴不是孤儿,任何人无法合法领养。虽然无法领养,但男婴在法律上却能被收养。因此,民政部门表示,只要符合条件,收养双方同意即可收养钟麟妹所生男婴。收养的孩子,在民政部门出具收养证后,可以正常上户口。
关于事件进展,本报将继续关注。
收养的条件和程序
哪些人可以被收养(不满十四周岁)?
1.丧失父母的孤儿2.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3.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可作为送养人的公民、组织
1.孤儿的监护人2.社会福利机构3.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无子女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4.年满三十周岁收养的程序
1.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收养申请书
2.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证件和材料:(1)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2)由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
3.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针对送养人
1.送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组织作监护人的,提交其负责人的身份证件);
2.提交其他有抚养义务的人同意送养的书面意见。
生父母为送养人的,应当提交与当地计划生育部门签订的不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协议;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还应当提交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送养人有特殊困难的证明。(南岛晚报记者杨大立)